“市委书记两天开3次房”追踪——
调查称是司机的错
25日中午,网友“不回帖就耍流氓”在温州一论坛转发了一个帖子,称温州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去年11月26日和27日,两天时间在杭州开了3个宾馆房间。25日晚10点左右,“温网论坛”管理员跟帖,公布了事件调处情况:
关于客户名为“蒋珍明”的3张住宿发票问题。
1.省委党校660元发票问题,系2009年11月23日—26日期间,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其本人费用由省委组织部结算,其驾驶员李某某同期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省委党校招待所B2210房并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李某某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为660元(房价为220元/天)。
2.赞成宾馆380元发票问题,是驾驶员李某某于11月26日下午2时许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赞成宾馆822房,并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为380元(房费214元,晚餐86元,商场消费80元)。
3.龙禧大酒店1176元发票问题,蒋珍明及其驾驶员李某某于11月27日0时许返回杭州滨江区,并分别以身份证和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市龙禧大酒店,房号分别为1216和1220房,两人共消费1176元(每间房价572元/天),其中移动通话费2元,方便面消费30元。
随后的“处理意见”为“驾驶员李某某行为违反有关财务规定,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据《今日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