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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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岁女孩乡村诊所挂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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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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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乡村诊所挂水身亡
没有行医资格的两名“赤脚医生”获刑
  14岁女孩小叶在常州钟楼区一乡村“赤脚医生”处挂水后,突然出现了昏迷,最终不幸身亡。警方介入后发现,两名“赤脚医生”居然是非法行医。

  小叶跟随打工父母来到常州上学,2009年9月1日上午,原本是开学第一天,小叶却发起了高烧,而且高烧不退。小叶的父母见状,便将她带到暂住地所在的村诊所就医。

  诊所的负责人姓石,是这个村的“赤脚医生”,做了很多年了。村上人有什么头疼发热之类都找他。

  当天,石医生给小叶配了点药,让她带回家服用。不过,小叶服了药后,病情仍未好转。小叶父母经济并不宽裕,为省点医药费,他们只是带小叶去四院检查了一下血常规,血液检查结果未见异常。于是又返回村诊所,让石医生继续医治。最后,石某诊所的夏医师和石医生商量后,决定为小叶进行青霉素滴注。 然而,半小时后,小叶却突然陷入了昏迷。原来,小叶青霉素过敏。慌了手脚的小叶父母和夏医师连忙把女儿送到常州市区的大医院抢救,但小叶因青霉素过敏合并化脓性脑膜炎、脑膜脑炎,病情恶化。很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9月4日,小叶停止了呼吸。

  小叶的父母随后报警,钟楼警方初步调查,这是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重大案件,石某和夏某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去年底,钟楼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石某、夏某虽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但均未取得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在常州从事医疗活动,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依照《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钟楼区法院判决夏某有期徒刑十年,石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两名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00509.87元。

  不过,石某、夏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常州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宁洁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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