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4版:今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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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干部“常回家看看”
· 幼教纳入义务教育?
专家:恐怕不行
· 巴中:干部每月至少回老家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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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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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干部“常回家看看”
红头文件整成家长式命令
  四川巴中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干部每月回老家两三天,加强同父老乡亲的感情交流、工作联系,这种直系“官员必须联系群众”的正大主题,带着一番诚意,却也隐含着一些细节上的追问。

  今日嘉宾

  沈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建议修改《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北大5学者”之一。

  李文钊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所博士,《公共行政学》副主编。

  主持人:以红头文件要求干部“回家看看”引起了一些争议,这种做法到底怎么样?

  沈岿:在地方政府的指向上,要求干部一定要和家乡联系,不是非常必要。如何保证下乡就真正做到实效?其实是无法保证的。这样就很可能走向形式主义。何况,仅就这个通知而言,并没有评价标准。有的干部负责城市的工作,现在都让他们到农村去,和自己的本职就没有什么关系。

  李文钊:这是一个不错的做法,因为意识到“向下看”很重要。但法律和制度也好,通知也好,怎样保证它的执行力是关键。虽然不能有太大的期望,但是有这个制度总比没有好。而且总会有一些官员去照做,靠官员自我的道德,去联系群众。

  主持人:官员的道德能靠得住吗?

  李文钊:有了制度的保证,“回家联系群众”慢慢地就会成为一种职业习惯或抱负,或者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关键要看针对的人群或范围是什么,如何加以监督。

  主持人:“回家看看”看起来更像是干部的“私权”,现在红头文件却作了硬性规定。

  沈岿:行政机关系统对内部还是有这个权利,命令内部成员做一些事,和不做一些事的,只要没有违反法律。但是这里面也存在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就是说,你的手段和目的之间有没有有效的、合比例的关联性在,这些手段是不是能实现这些目标?假如这个目的是正当的,通过加强干部和群众的联系,就可能了解到民情,反映到工作当中,使这些干部在工作中更加关注民生,而实际上,问题在于,非要用这种手段实现这种目的不可吗?

  主持人:我觉得,民众主要还是希望办事的时候能找到干部,就是这个低要求有时候都难以实现。

  沈岿:从民众的角度而言,是希望政府干部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多征求民意,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比如说在一些事务上以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民意,由此体现行政程序的民主化。公众更多的还是要求公务员把自己的工作先做好。在这之外,红头文件发通知还是家长式的命令。

  主持人:为什么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呢?

  李文钊:这恐怕还是基于节省交易成本的考虑,干部回家时就可以顺便做调查。

  主持人:在政府内部,也有干部担忧会有领导干部趁机把项目、政策都集中到自己的家乡。

  沈岿:除了手段容易走向形式主义外,会不会带来负面效果也是值得思考的,应当说,干部的裙带现象还是个别存在的。

  李文钊:“回家看看”也会带来一些问题,这个和我们的传统有关系,比如受地缘、血缘关系的影响。但只要做到公开就可以。不能因为有可能出现负面结果,就告别一个制度。对愿意为家乡办事的人,可以提供一个合法化的、制度化的渠道。

  主持人 刘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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