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昨晚发布公告提醒股民,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各种风险,而且还具有其特有的风险。其中,有四大问题投资者必须在签约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前搞明白。
四大问题弄清楚
1.不是所有证券公司都能开展融资融券,应防止非法融资融券公司骗钱
深交所声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因此,投资者在开户前,必须了解拟签约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2.融资融券时,投资亏损或放大2.4倍
融资融券交易利用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以融资买入股票为例,假设客户拥有资金100万元,融资保证金比例为0.5。则客户总共可买入240万元的股票。如果该股票价格下跌10%,则亏损240×10%=24万元,是普通交易亏损的2.4倍。
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因此保证金比例通常要高于0.5,投资亏损放大倍数较举例情况要低。融券业务也同样存在风险放大的情况。
3.留点余量,与期货一样,有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深交所表示,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证券公司将实时计算客户提交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即维持担保比例)。如果客户信用账户该比例低于130%,证券公司将会通知客户补足差额,如果客户未按要求补足,证券公司将立即按照合同约定处分其担保物,即强制平仓。通常,强制平仓的过程不受投资者的控制,投资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平仓结果;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继续被追索。所以投资者玩融资融券得留点余量,别爆仓,更别被平仓。
4.证券公司的授信额度,极有可能不能足额使用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第九条: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证券公司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或调整对客户的授信额度。即授信额度是客户可融资融券额的最高限额,如果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总额规模或证券品种融资融券交易受限,则存在授信给投资者的融资融券额度在某一时点无法足额使用的可能。
两个办法要牢记
深交所在澄清和提醒的同时,也给出了如何防范上述风险、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办法。
1.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控制风险
客户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将亏损控制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融资融券授信额度申请,或者部分使用授信额度。
2.保持通讯畅通,接受平仓通知
目前交易所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为130%,即客户信用资金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未按期补足差额时,证券公司有权启动强制平仓程序。因此,为防范强制平仓风险,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通常会在融资融券合同中约定,证券公司应履行通知义务,但投资者对自己信用账户资产负有谨慎、注意责任,即投资者有义务随时留意自己的账户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并保持手机、家庭电话、邮箱等联系渠道通畅,以防止因未及时补仓而被强制平仓。快报记者 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