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市民反映,入冬以来,个别公交线路空调公交车存在不开空调或者换气设施,但仍然收取空调费的问题。苏州市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价格举报中心立即调查。经调查发现,由于很多公交公司都实行“节油奖”制度,把耗油量作为一个指标来考核司机,导致部分司机通过不开空调等手段来降低油耗,获取奖励,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物价部门重申有关规定:当车厢内温度高于28℃或者低于12℃时应当开启车辆空调设施,否则不得收取空调费。如果发现公交司机没按规定开空调,乘客可拒付车费。
车厢内低于12℃应当开空调
日前,苏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联合服务价格处、宣教处召集全市7家公交公司,召开了空调公交车服务收费行政指导工作会议。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负责人针对媒体披露的问题作了解释,推行节油奖制度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节能减排,不是为了损害乘客利益。至于部分空调车驾驶员未按规定开启空调,这只是个别驾驶员的个人行为。
苏州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就空调公交车相关的价格政策进行了解释,空调公交车的票价是在基本票价上加收一元,空调车应当开启通风设备,保持车厢内空气清新,当车厢内温度高于28℃或者低于12℃时应当开启车辆空调设施,否则不得收取空调费。
没按规定开空调,乘客可拒付车费
考虑到“为节油,空调车不开空调”问题是行业普遍现象, 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张祥生向到会的7家公司代表下发了《苏州市物价局行政提示书》。
张祥生告诉记者,该局采取了先下发“行政提示书”,先让企业自改,接下来,如果再出现类似行为,物价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如果在符合开启空调的条件下,空调公交车司机没有按照规定开启空调或者换气设施,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对于已经支付车费的,可要求退回车费。此外,乘客可以将自己的遭遇及时向物价部门投诉。”
张祥生表示,因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的,物价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不管是哪方面的问题,空调车司机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开启空调,不应该忽略了广大乘客的权益。” 陈泓江 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