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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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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孩“玩火” 点燃路边电话亭
  快报讯 (记者 孙羽霖)“比比看我们谁的火苗喷得远啊!”1月23日晚上11:20,在秦淮区双塘路,两个学生模样的男孩手里拿着杀虫剂瓶子,在路边比赛“喷火”。

  “我是喷火龙!”“我的火比你大。”两孩子比拼起来。据双塘路附近居民反映,小孩一手拿着杀虫剂,一手拿着打火机,按下杀虫剂按钮后,一条火龙扑向马路边的电话亭,电话亭一下子就烧起来了。路过的市民报了警,110、119消防车随即赶到,火很快被扑灭。民警赶到现场后,玩火的孩子早已逃跑,电话亭已变得面目全非,搁置电话的挂机键已经烧化了。“这个电话肯定不能再用了。”附近居民表示,以后打公用电话的话,只能去远的地方了。

  据介绍,杀虫剂药液中含有碳氢化合物丙烷、丁烷,这些物质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杀虫剂存放点宜干燥、通风,不能与粮食或其他食品放在一起,不要让小孩接触;要远离煤气罐等易燃源,不能在煤气炉等有明火的位置附近使用气雾杀虫剂。双塘派出所表示,随处可见的公用电话亭是市民重要的通讯工具。属于公共财产,希望市民一起监督、爱护。(钱先生报料奖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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