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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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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申请销售须报每套房价格全部房源一次性公开明码销售
  快报讯(通讯员 沈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力争2012年底前全面解决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实现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的目标。

  通知要求,要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对已批未建和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各地要采取促开工、促投资、促上市等措施,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建设和销售。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房价地价上涨过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城市,要在加大土地供应量的同时,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的比例,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各地要完善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城市住房建设计划要在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要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金融机构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行商品住房预售款专户存储制度,监管银行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建立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款使用管理,确保商品住房项目如期竣工交付。强化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项目预(销)售许可时,必须提交商品住房项目预(销)售方案,商品住房预(销)售方案应含每套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按申报价格明码对外销售。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各环节、全方位联合监管。房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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