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0版:争议爱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租个“恋人”回家过年
· 租友,其实也是一种恶搞
· 彪悍租友,隐患不少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1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彪悍租友,隐患不少
  回家过年,体验亲情,是在外漂泊的年轻人的企盼。而家中父母日思夜想,希望远方年龄渐长的子女能带回“另一半”。作为子女租个“恋人”春节带回家宽慰父母从个人角度看可以理解。从积极的方面看,或许有些人一路同行,说不定能碰撞出火花,最终成就一段好姻缘。但这种可能毕竟很小。主要还是要看缘分碰运气的事。

  但从消极方面来看,这种以金钱为前提毕竟是一种商业交易行为,很容易带来一些纠纷和安全隐患,甚至会带来很大程度上的心理伤害。

  假设了三种结局:第一,老人很接纳这位租来的男(女)友,认定女婿(媳妇)就是他(她)了!日后你怎样跟父母交代?年年过大年,不可能一年租一个吧?第二,每个人身上都带着许多信息,短短几天相处,老人不接纳她(他),你的心里坦然了,被租的人心里好受吗?记住她(他)不是一个随便租来的物品。第三,你对她(他)印象好,产生好感了,可对方没好感,你怎么办?或者对方对你有好感,家人也认可她(他),但你不认可,怎么办?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