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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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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落马后牵出百余官员
  履历有污点的改革强人

  如今在某看守所熬日子的刘万清曾经是湖南省监狱系统的改革风云人物,当地一些媒体、网站宣传的改革典型。

  刘万清,1954年2月出生,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他的仕途起步于老家基层,当过乡干部,后任常德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副书记,后又担任常德市津市市长、市委书记。

  1995年6月,刘万清任常德市政法委书记,从此开始了长达14年的政法生涯。2000年,他出任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书记、政委。2001年10月,他书记、局长一肩挑,人、财、物一手抓。2002年,他开始兼任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直至2008年5月改任省委政法委巡视员。在湖南监狱系统一把手位置上,一共当政8年。

  据湖南监狱系统内部人士称,刘万清在基层工作时,曾出过经济问题。为此,在省监狱管理局履新的干部见面会上,他开诚布公地坦白:“我是在经济上摔过跤的,我会清正廉洁。”这一表态,给整个系统的干部留下了深刻印象。

  2003年,我国大规模启动监狱体制改革,湖南省当年即成为全国监狱布局调整的6个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之一,第二年又进入第二批狱企分开的14个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那几年,湖南监狱系统革故鼎新,气象为之一变,财政欠账、监企不分、监狱过于偏远等历史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作为这些改革的主要操盘手,刘万清在系统内的声誉也登至顶峰。在内部人士看来,这个身材魁梧、相貌威严的“掌舵者”,思路清晰,魄力强,监狱系统都很服他。

  监狱长用公款春节送礼

  生于1959年的卜中云,在升任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之前,曾多年担任津市监狱的监狱长。案情显示,2004年至2009年春节,卜中云代表津市监狱和相关企业每年送给刘万清两万元,唯一的例外是2008年,卜中云送了刘万清5万元。

  但这笔钱并非来自自己的腰包,而是来自原附属于津市监狱、卜曾担任过董事长的缸套公司。李峥嵘是缸套公司总经理,他将缸套公司的年产值从1000余万元提升到7000余万元,上缴利润也逐年提高。

  刘万清作为省监狱局局长和下属企业万安达公司的董事长,对缸套公司上缴利润的数量具有决定权,这为他提供了巨大的寻租机会。为减少缸套公司的上缴利润额,2008年,卜中云建议李峥嵘超出以往惯例,送给刘万清5万元。

  除了代人送礼外,2004年下半年,卜中云还单独送过刘万清5万元。“送钱的时间与对其作为省监狱局副局长人选的考查时间相对应”,明显用于求官。

  卜中云最终因犯行贿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7年。

  一人犯案,牵出“一窝”

  知情者透露,一同被纪委找去谈话的还有刘万清的妻子。她也在本系统内工作,2002年进入湖南省司法厅财务处,后任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这名知情者透露,刘案发后一两个星期,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处长刘克金、规划处处长段细忠、刑罚执行处处长李北南等,也被纪检监察部门叫去“谈话”,至今没回到单位上班。

  据介绍,2009年7月13日,湖南省纪委、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厅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宣布“宽严相济”政策,要求涉案人员在10日内对组织说清楚,态度好且交代清楚者,将获得宽大处理。

  据报道,湖南省纪委进一步调查发现,郴州监狱长刘丕良涉嫌在基建项目中受贿,而德山监狱监狱长向建春除染指基建项目,还涉嫌收受贿赂帮助犯人非法减刑、保释。两名监狱长因案情重大而移交司法机关,被刑事拘留。向刘万清行贿的湖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赵某、津市监狱监狱长李某以及星城监狱调研员等几名干部则进入纪检程序,接受纪律处分。

  内部人士称,这些官员中的一些人口碑本来不错,比如卜中云、李峥嵘等,“卜中云现在已被判刑了,查出来的涉案金额并不大,他为什么要送钱,还不是因为刘万清喜欢这一套?如果他不送,升迁还有戏?说不定还得下课!”

  在他看来,上行下效,一把手的贪污腐化最为可怕,能够“败坏整个系统”。

  大规模的人事动荡给监狱系统造成了严重冲击。内部人士称,“2009年六七月时,系统内人心惶惶,不知道谁又会被牵连进去。”

  另类“越狱”寻租

  2009年11月15日,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监狱发生了一起重刑犯逃脱事件。在一些人看来,越狱风险大且“毫无技术含量”。而风险小、几乎不露痕迹的另类“越狱”,在监狱系统都知道,那就是体现在“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猫腻上,监狱管理系统内部习惯将这三者统称为“减假保”。

  在“减假保”上做手脚、搞寻租,在国内多个监狱都曾出现过。1998年,广西罗城监狱窝案甚至暴露出一份交易清单:3000元减刑一年,4000元保外就医,1万元假释。

  媒体透露,刘万清也在这条利益链中插了一手。“调查发现,刘万清通过向主管副局长、刑罚执行部门或监狱打招呼,授意或默许经办人员在病理鉴定上造假,并在明知刑期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违法批准卢育长、杨采雄等6人保外就医。”

  另据查实,“刘万清曾为28名罪犯的保外就医打过招呼,并从中收受9人次贿赂20.7万元。其中,刘万清为津市监狱服刑犯胡俭初办理保外就医,先后3次收受胡犯家属贿赂8万元;为办理罪犯周安民的保外就医事项,收受其家属贿赂5万元。”

  此外,之前有报道称,常德籍一富翁在深圳发迹后犯下重罪,被判刑后关押在湖南某监狱。该人通过重金向刘万清等人行贿,得以假释。

  湖南某监狱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监狱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触犯法律,无非这样几条途径:人事领域的买官卖官,经济领域的贪污受贿,执法领域的“减假保”。

  “‘减假保’都有制度规定,也有相应程序,且不说要违反这些制度和程序,就是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要给我100万元,说不定我也办得了,不出事谁知道?”

  与在减刑上做手脚不同,保外就医靠的是病理鉴定。这种造假几乎没有监督,成功率极高,“何况是领导要办,下面的人不敢不办”。

  有媒体分析认为,“减刑寻租链中,犯人与家属只要向监狱干部、干警行贿,从呈报、审批到裁定,各个环节都会有人照应。这条利益链甚至沿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办理程序,一直延伸到这些程序的终端——法官。”

  资料显示,2000年到2008年,刘万清就这样大小兼收,被湖南省纪委调查确认收受贿赂1100万元,其中查证核实近600万元。

  据《中国青年报》

  2009年5月6日下午,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及妻子,一起被湖南省纪委叫去“谈话”,至今没有回家。

  在他身后,是100多名涉案者。内部人士透露,刘万清被“双规”后,牵出了130多名湖南省监狱系统干部——他们都是向刘行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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