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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经手的宋庆龄 晚年的五笔钱
· 揭秘中国“赏金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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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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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经手的宋庆龄 晚年的五笔钱
  本文作者李家炽,离休前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曾负责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生前的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长久以来,国家领导人的收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国家名誉主席的宋庆龄自然也不例外。比如宋庆龄每月的收入有多少,大约都有一些什么开支,是否还有额外的收入,留下了多少遗产等等。为此,李家炽特撰写此文,以对宋庆龄当时的经济状况加以说明。

  新中国成立以后,宋庆龄于1959年4月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她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资以及一些稿费。当时宋庆龄是国家行政一级工资,每月579.5元,同时,考虑到她的外事活动比较多,国家另外每月还给她300元活动费。“文化大革命”期间,宋庆龄主动将每月的活动费退还给国家。宋庆龄的工资除了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费用外,她还长年承担着两个保姆的工资以及曾经在宋庆龄身边工作过的警卫员隋学芳的两个女儿的抚养费用。至于宋庆龄额外的稿费收入,大部分都捐献给了中国妇女和儿童的慈善事业。所以,宋庆龄并不富裕,而且还时常经济拮据。

  在宋庆龄生命最后的几年里,我作为宋庆龄身边的管理工作人员,经手了宋庆龄的五笔钱。

  第一笔:组织上给宋庆龄1万元生活补助费

  1978年12月30日,宋庆龄最后一次回到上海。因经济拮据,宋庆龄委托我帮助出卖了家中的一些物品。当我找来旧货商店的人来对所卖的物品进行估价,结果才值2000多元,她颇为失望。杜述周(时任宋庆龄的警卫秘书)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了宋庆龄经济拮据的情况,组织上决定给宋庆龄生活补助费1万元。

  1979年1月31日,杜述周回老家陪护母亲以后,由京赴沪,组织上让他顺便给宋庆龄带去那1万元现金的生活补助费。

  宋庆龄因确需要用钱才收下了这1万元钱。她回函给杜述周说:“一万元我收了,因我的确需用钱。卖掉的机器皮货等,不过收到我所希望的百分之一!因此,我只好收了,因等用款子。”杜述周在上海期间,告诉了我这1万元钱的情况。

  宋庆龄逝世后,我在北京她家中整理物品的时候,看到了这笔尚未动用过的1万元现金。后来,按照执行宋庆龄遗嘱“八人小组”的会议精神,北京方面的钱归北京管理,上海方面的钱归上海管理的原则,这一万元钱就留存在北京宋庆龄故居。

  第二笔:国家财政补贴给宋庆龄5万元

  得知宋庆龄经济拮据的情况后,1979年2月,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叶剑英给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彭冲来信,决定从国家财政中拨款5万元人民币给宋庆龄。当时,彭冲叫我去他的办公室,当面交代我说,这5万元钱交给你去办理具体的手续。

  在上海市财政局办好手续后,我立即向宋庆龄进行了汇报。宋庆龄说“谢谢”,并表示她自己不管这笔钱,交由我来管理。她还特意交代:“如果以后需要用钱,我会写信给你,你凭信将钱交给来人就行了。”为了方便这笔钱的使用,宋庆龄还让我去刻一枚名为“林泰”(宋庆龄经常使用的一个别名)的印章。

  随后,我把这笔5万元的拨款单交代上海市委办公厅行政处财务科以“林泰”的名义存进市委机关附近的银行。每次宋庆龄要用钱,总是派人带着她的亲笔信到上海来,由于平时我的工作比较忙,来人一般都是先找到沈粹缜(邹韬奋夫人,时任中国福利会秘书长),由沈粹缜打电话告诉我,我将钱准备好,约好时间,我送到沈粹缜家里再给来人。

  一直到宋庆龄去世,这笔钱也没有用完,大约总共才花了1万多元。宋庆龄逝世后,这笔余下的钱转由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保管,并且再也没有动用过。

  第三笔:中央决定给宋庆龄5万元慰问金

  1981年5月14日晚,宋庆龄病危,情况危急。在接到杜述周打给我的电话以后,当晚深夜12点多钟,我就到宋庆龄家里去了。15日上午我在宋庆龄家里楼下小客厅休息,这时,中央派来的吴庆彤进来,他走到我身边,交给我一张5万元的支票,说:“这是中央给宋庆龄的慰问金。”我知道,按照宋庆龄的一贯做法,只有经过她的同意才能收下。但是,这时宋庆龄已经病危了,我就只好先代为收下这笔中央给宋庆龄的慰问金。

  18日上午,根据安排,我上楼去看望宋庆龄。当时钟兴宝(宋庆龄的贴身保姆)用嘴贴在宋庆龄的耳边轻声说道:“首长,上海李局长专门来看望你了。”已经病危多日的宋庆龄这时竟然睁开了双眼,我向宋庆龄轻声地问候,并向她汇报:“中央派吴庆彤同志来看望你,并带来了5万元人民币慰问金。”她轻声说:“谢谢。”也没有再说其他的话。这笔钱就一直由我保管着,我也无法交给别人。

  29日晚20点18分,宋庆龄逝世,当时我正在上海市委办公楼上,20点45分,总机急切地找我接北京来电,杜述周在电话里对我说:“首长已经过世。”

  经中央安排,我于30日上午赴京,参加宋庆龄的治丧活动。当日上午我在中办招待所再次见到吴庆彤同志,就把这笔5万元钱的支票交还给他,并代表宋庆龄感谢组织上的关心。

  第四笔:巴金捐款5万元给宋庆龄基金会

  宋庆龄逝世以后,在邓小平的倡导下,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宋庆龄基金会,并由邓小平亲自担任宋庆龄基金会名誉主席。

  沈粹缜是宋庆龄基金会的理事成员,她在北京参加完宋庆龄基金会成立仪式,回到上海以后又去看望了巴金(原名李尧棠),当巴金得知成立宋庆龄基金会的情况以后,立即表示要捐款,他让女儿李小林开了一张5万元的支票。沈粹缜回到家后打电话给我,把巴金捐款一事告诉了我,并想请我代收此款转交给北京。正好过几天我要到北京出差,便答应下来。当我从沈粹缜家里拿到这张5万元支票的时候,看到支票上面的印章是李尧棠。

  我到北京以后,住在北京饭店。我打电话给汪志敏(时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宋庆龄基金会秘书长),告诉他巴金要捐款给宋庆龄基金会的事情。汪志敏立刻到北京饭店我的住处看我,我又再次向他介绍了巴金捐款一事,并当面把5万元支票交给了他。汪志敏表示感谢巴金对宋庆龄基金会工作的支持,会正式出具收据寄给巴金。

  第五笔:沈粹缜捐款5000元给上海宋庆龄基金会

  众所周知,沈粹缜是宋庆龄生前的挚友。尤其是在宋庆龄晚年的时候,沈粹缜与宋庆龄来往频繁,亲如姐妹。

  宋庆龄对沈粹缜在生活上一直非常关心。1980年5月17日,宋庆龄致信沈粹缜,信中说道:“我要交给您5000元留给你的钱,不要客气,当我是自己人。”当时沈粹缜回信给宋庆龄说,过去在解放前深得宋庆龄的照顾,解放以后自己有了工作,也有了收入,就不能接受宋庆龄的这5000元钱了,如有需要的话,她也绝不见外(宋庆龄与沈粹缜关于此事的来往信件我都保存有复印件)。如前文中所述,因为宋庆龄的5万元钱在我这里保管,沈粹缜便把宋庆龄的这封信交给我看,我也知晓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1981年6月,在执行宋庆龄遗嘱“八人小组”的第一次会议上,沈粹缜提起了宋庆龄曾经来信要给她5000元钱的事情。后来邓颖超指示,由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管理处从处理宋庆龄后事的钱中支付5000元钱给沈粹缜,并要我送给她。

  9月29日,我和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管理处处长孙志远一起到沈粹缜家。我向沈粹缜说明了这5000元钱的情况。沈粹缜表示:“由李家炽同志到我家交给我5000元钱,我愧对庆龄同志的信任,不能接受这笔钱,我决定将这笔钱捐赠给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管理处。”

  1986年5月,上海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沈粹缜又把这5000元钱改捐给上海宋庆龄基金会。

  李家炽/文 摘编自《百年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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