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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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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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3份议案中胜出,成为2010年苏州必办事项
生态补偿议案接受审议
  昨天下午,经过激烈讨论,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最终决定,将杨晓明等24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办法的议案》于今天上午提交大会主席团进行审议。该议案也成为23份议案中唯一一份进入大会主席团审议的议案。

  水资源保护了,农民的收入减少了

  “阳澄湖水域是苏州的后备水库,理应得到保护,但也应该考虑到当地居民的生存发展!”昨天,谈及村里的现状,相城区莲花村书记杨晓明面露忧色。

  2007年,《苏州沿阳澄湖地区控制规划》正式实施,阳澄湖沿岸300米纵深地区禁止开发,不得建设工业,围网养殖全面缩减,同时大幅增加湿地和森林覆盖面积,当地的生态环境随之焕然一新,但与此同时,莲花村和禁止开发区域内的其他村落却陷入了窘境。

  杨晓明告诉记者,2007年后,当地开始大规模缩减围网养殖面积,陆地上的河塘则被改建为生态林。随之而来的却是当地居民收入的持续下降。杨晓明算了笔账:“我们村养殖最多的是大闸蟹,原来平均每户养殖面积可达百亩,一年收入至少8到10万。但缩减养殖面积后,每户养殖面积便降到了20亩,年收入最多不过四五万。”杨晓明坦言,虽然在生态建设上政府给予一定补助,但由于缺乏一个明确的补助机制,几年来村民的收入只降不升。“现在村里又要种植2000亩生态林,环保的负担越来重了。”于是自2007年以后,杨晓明便萌生了起草《关于尽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办法的议案》的想法,并得到农林、绿化等部门的支持,昨天这份由24名人大代表联名提起的议案终于摆上了议案审查委员会的桌面。

  建立补偿机制,让生态保护者“不吃亏”

  在《关于尽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办法的议案》中,面对苏州越来越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杨晓明等跳出了阳澄湖的局限,建议苏州建立一个覆盖全市、积极有序的生态补偿办法。政府部门应拿出一部分资金,让为苏州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群体在地方发展、经济收益等方面“不吃亏”。具体操作上,首先要突出重点,由点到面,先补偿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地区和重点产业,如水稻种植、生态公益林等。其次要明确资金来源,加快资金积累步伐。生态补偿基金可以采取以政府补偿为主体,社会补偿相结合的模式,建立市县两级生态补偿基金。各级政府补偿资金应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并将土地拍卖收入的一部分补充生态补偿基金。最后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制定可量化、可核算、可考核的补偿办法,最终达到鼓励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目的。

  昨天傍晚,得知所提议案将提交到大会主席团审议的时候,杨晓明很是激动:“希望议案可以顺利通过,保护环境可是关系我们子孙后代的大事!”

  何寅平 李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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