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苏州市政协委员曹友德建议苏州为“拼车”制定试行方案 ,有关部门应正确引导“拼车”,让它走向合法化。
“‘拼车’现象在苏州早已存在,但‘拼车’仍见不得阳光,‘拼车族’只能偷偷地尝‘禁果’,心里总有点担心,怕被查到当黑车处理,因为虽合理但不合法。”曹友德认为,“拼车”有它的合理性,有利于优化公共资源,能减少交通拥挤,减少空气污染,节约能源,融洽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为数众多的人们又表示赞成,而事实上“拼车”现象在苏州已大量存在,为何不加以积极应对,正确引导,让它走向合法化?
曹友德建议,苏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学习杭州的做法,为“拼车”正名,先试行再推广。可制订有限放行“拼车”的办法和细则,要求“拼车”者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发给“拼车”证,使“拼车”与黑车明显区别开了。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