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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研“不发表就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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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造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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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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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学术造假事件
  2009年12月19日,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官方网站发表文章称,通过检测程序发现,至少有70篇发表在《晶体学报》C分卷或E分卷上的晶体结构报告存在数据造假行为。这些报告的作者在2006年至2008年间,仅凭修改一套原始强度数据而发表了系列文章。目前,这些论文已被一次性撤销。

  经查实,这70篇被撤销的论文的作者是来自井冈山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讲师、硕士钟华(49篇)和工学院的讲师、硕士刘涛(21篇)。

  2009年12月23日下午,井冈山大学成立专家鉴定组开展核查。

  井冈山大学学术委员会认为,钟华、刘涛的以上行为事实分别属于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列举的“伪造或篡改数据”、“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和“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类型,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2009年12月29日,井冈山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相关处理决定:撤销钟华的造假学术成果,追回所有造假论文的全部奖励3.2万元;撤销刘涛的造假学术成果(因其论文内容不属于其专业研究范围,按学校规定,未予奖励);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钟华、刘涛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解聘钟华、刘涛的高等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撤销钟华、刘涛的高等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钟华于2009年12月15日获得的高等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开除钟华、刘涛的公职,同时给予钟华开除党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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