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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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补偿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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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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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澡堂晕倒身亡老板补偿近2万元
  年近古稀的张老汉洗澡时晕倒在澡堂里,经抢救无效身亡。为死亡赔偿,张老汉的家属和浴室老板刘某闹上法庭,最终浴室补偿了张老汉家近2万元。

  2008年11月的一天,年近70岁的张老汉到武进某浴室洗澡。正在洗澡的时候,张老汉突然发晕,整个人倒在了浴池里。一旁的人立即喊叫,“有人晕倒了”。

  闻讯赶来的浴室老板刘某赶紧组织人将张老汉送往该镇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然而病情危急,当天张老汉被转到武进中医院住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医院专家进行了会诊,排除脑梗塞、脑积水,诊为灰质下动脉硬化性脑病。后因病情严重,张老汉又被转至常州二院住院治疗,但医生说张老汉已经无治了。张老汉的家属只得把老人接回了家,第二天张老汉就去世了。

  为讨要赔偿金,张老汉家属与刘某几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将其告上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计30多万元。对此,浴室老板刘某辩称,张老汉死亡的真正原因是其本人身体素质较差而致,且当时事发后,自己已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张老汉溺水的原因是被告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所致,另外,医院出具的老汉溺水的真正原因是其灰质下动脉硬化性脑病所致,因此刘某作为浴室经营者,仅应对原告作一定的经济补偿。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刘某应补偿张老汉家属1.8万余元。

  作雪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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