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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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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涨价打造“控烟时代”
  中国应在提高烟草税的基础上相应上调卷烟价格,税价联动,才能在保持财政增长的同时减少烟草危害,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利益——胡鞍钢

  2009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烟草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将甲类卷烟的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从价税税率由原来的30%调整到36%,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批发价的5%。半年多过去了,烟草利税收入大幅上升,可烟草价格却无明显上涨,甚至整体还有下滑,这愁煞了公共卫生专家和控烟人士。“税动价不动,控烟难成功。”胡鞍钢指出,提高烟草税会损害国民经济是一个拙劣的谎言。

  烟草税收效应

  2009年,除了中国之外,乌克兰、冰岛、希腊、泰国等都提高了烟草税率。美国更是将烟草税从每包39美分提高到1.01美元,作出历史上最大幅度的调整。国际科学研究表明,烟草价格提高10%,高收入国家总体卷烟消费就会减少约4%,发展中国家总体卷烟消费则会减少8%。因此,提高烟草税和烟草制品价格被认为是鼓励烟草使用者戒烟的办法。控烟人士一直呼吁中国政府能有所行动。

  

  李淑珊(无烟草青少年运动中国项目主任):和中国的情况不同,美国人非常熟悉烟草税。因为美国的州政府只要缺钱,首先想到的往往都是烟草企业,民众的支持率也是最高的。烟草的原罪性质决定了人们的态度,而烟草税的可预测性和正外部性也促使政府做加税选择。

  胡鞍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5月,中国政府宣布调整烟草税。之前,全国财政收入经历了连续7个月的同比负增长,政府选择这个时机出台调整烟草产品消费税的政策,显然是有着缓解财政压力的意图。

  吴宜群(新探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人们期待的控烟效果并没显现。据市场反应,烟草税调整后,除个别高档香烟提价(如珍品中华烟),绝大多数烟草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并未改变。换句话说,新政未能对烟民造成更重的经济压力。烟民缺少戒烟或少吸的动力,烟草税的提高也就无法达到降低吸烟率的目的。

  杨功焕(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中国的调税方案仅仅调高了高价烟的税率,对低价烟没有大动作,甚至还有部分下降。这大大削弱了控烟的效果。新税率对控烟而言只是个空心汤圆。

  分类定税阴谋

  按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下的专卖制度,从烟草的种植、收购到烟草的生产、销售都实行“一条龙”管理。这种体制被认为决定了烟草行业的基本面貌,也决定了烟草税在中国的蹊跷命运。

  

  吴宜群:政企合一的国家专卖制度,一方面使烟企获得了巨大的垄断利润,并形成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另一方面使烟企能够享受到政治权力带来的裨益。为什么中国烟草能够税升价不涨?烟企得到的是暴利,有足够的财力消化;为什么中国烟税可以只调高价部分?最大的烟企——烟草公司实际上也是政府部门烟草专卖局的另一个牌子。

  在我国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时,国家烟草总公司就公开宣称过各种应对之策,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用高价烟得到的利润补贴低价烟,使低价烟的价格维持稳定,进而保持行业生命线——烟民的增加,至少是不减少。

  为什么2009年烟草税上调分甲乙两类,同时还调整了甲乙两类的标准。这样不仅满足了政府的财政需要,也最大限度地维持了烟民消费的稳定,保护了烟草行业的生命线。将甲乙类卷烟分界线从50元提高到70元,并以此设定税率,本身就是一场阴谋。

  呼吁政府提价

  胡鞍钢相信经济手段更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日前,他上书国务院称,不管出于保护人们健康的目的,还是出于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都必须采取进一步的政策措施来控烟。胡鞍钢建议的措施是,烟草税上提,也要保证烟草价格随之上涨。即税价要联动。

  

  胡鞍钢:在中国,税收、价格等手段是有效的控烟策略,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税价联动,单纯调整税收难以达到控烟目的。实现“以税控烟”是有条件的,第一个是增加的税收能够反映到价格上,第二个是消费者对卷烟价格的敏感性较高。这两个条件在2009年调税中都不具备,控烟效果不彰也在情理之中。

  在烟草专卖体制下,政府有可能通过各种手段直接提高烟草产品价格,这是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优势。调价除了遵循从量原则之外,还应与此次消费税(从价税)的调整相关联,即“税价挂钩”,以保持政策的协调性和一致性。提价后,应增加卷烟行业(工商企业)的利润上缴额度,将新增利润直接上缴到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控烟和其他健康卫生事业。

  尽管中国此次提高了烟草税率,综合计算将烟草税占零售价的比例由40%提高到了48.7%,但还有很大的提税空间。建议政府到2012年将烟草税负提高到65%;并建立“税价联动”机制,使税率的提高反映到价格上,达到控烟的目的。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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