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开审讯龚钢模和李庄的视频
1月18日上午,李庄的代理律师高子程通过邮局寄出上诉状,正式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高子程强调,这次上诉仍然要为李庄进行无罪辩护。
记者在拿到的上诉状中看到,高子程在上诉状中要求,撤销一审的刑事判决,改判上诉人李庄无罪。一审时,高子程曾向法院申请8名证人出庭作证,最终,所有证人均未在李庄案的庭审时出庭作证。对此,高子程告诉记者,此次上诉已经向法院申请更多的证人出庭作证。
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在上诉状中要求:二审法院依法纠正一审判决的若干错误,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以免一审的错误判决继续影响备受群众拥护的重庆依法打黑的正面效果。
此外,高子程还发现,重庆市看守所曾公开发布过为看守所安装监控设备的招投标信息,证明看守所有监控设备,因此,其将申请将警察审讯龚钢模和李庄时的视频资料在法庭上公开。
李庄案一审宣判后,审判长对案件作出解释。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在宣判3日前向被告人送达开庭传票,而法院已于2010年1月5日向被告人李庄送达了开庭传票并通知了公诉人、辩护人,公告了宣判时间和地点。审判长称,开庭和宣判程序完全合法。综合《法制晚报》《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