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田雪亭)因讨要工程款方式不当,日前,民工陆某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前段时间,民工陆某从沈某手中承接仙林项目部某工程,并于12月8日起带领十几名民工到达工地参与施工。1月15日,双方为工程款问题发生纠纷,经仙林派出所协调,纠纷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正在进行工程款结算。但陆某不满工程款结算以及其他遗留问题,于1月16日上午9时30分许爬上工地内的塔吊横梁臂最前端,意图造成较大影响,迫使工地满足其要求。
在现场,民警一方面利用话筒与陆某对话。另一方面,民警找来陆某亲属协助开展工作,并安排工地负责人到场。至上午10时40分,陆某被劝下塔吊。随后,在民警协调下,纠纷双方就工程款及其他遗留问题达成一致。虽然陆某的心结得以顺利解开,但由于其讨要工程款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陆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