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结婚当天,女方父母突然要求加彩礼,男方不同意,导致婚期延误,最后大打出手。昨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件。
小军和小菊同是马鞍山人,2008年坠入爱河。热恋一年后,双方父母决定为他们操办婚事,并把结婚的日子定在了2009年9月9日,取意“天长地久”。结婚当天,小菊父母在女儿“出门”前突然要求加彩礼,这让小军一家无法承受,最终,婚礼没有按期举行。
对此,小军母亲孙菊英十分不满。当天晚上9时许,她和小军父亲刘大全、媒人张喜,一同到小菊家再次商讨婚事。商量过程中,双方意见不合,打起了“口水仗”,争吵中孙菊英悲从中来,当场哭了起来。小菊父亲觉着晦气,便要求其出去哭。恼羞成怒的孙菊英抹掉眼泪,抓起身边的板凳,就朝小菊父亲脑门砸去……
经鉴定,小菊父亲头部伤属轻伤,十级伤残。花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菊英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附带赔偿被害人人民币10340.4元。《皖江晚报》记者 刘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