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发现 历史上的今天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三绑匪无命案为何被枪毙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1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论坛 博客 推荐  
三绑匪无命案为何被枪毙
  1930年1月19日的《中央日报》上,出现了一则标题为《卫戍司令部昨日枪决绑票匪三名 杨立华、岳成平、季业恒》的新闻。新闻说,“首都卫戍司令部,于昨日下午二时,签提绑犯季业恒、杨立华、岳成平等三名,由监刑官袁阳生,及武装兵士一排,与警察厅马队,押赴雨花台枪决,一时沿途观者甚众,莫不称快。”毫无疑问,看到这样的新闻,老百姓们定会拍手称快。但记者细读之下,却发现,这三位在80年前被枪毙的绑匪,所绑的“肉票”皆被成功解救,换句话说,他们的手上都没犯命案,那怎么就被判处死刑了呢?对于绑架罪,民国时期究竟是如何量刑的呢?

  1930年1月19日的《中央日报》登了枪决绑匪的新闻

  民国时期南京某刑场枪决犯人现场(资料图片)

  警察上门时,他正和小“肉票”斗蟋蟀

  三十三岁的杨立华和三十九岁的岳成平皆来自江苏泗阳。上世纪二十年代末,他们来到京城南京。两人先在下关的码头扛了几个月的货物,又做了一段时间的黄包车夫,收入十分有限,甚至不如在家乡种庄稼来得实惠。但是,就这样回乡,两人又觉得无颜面,于是私下一合计,干脆干一笔大的,赚一笔钱,立即就回乡。干什么呢?小偷小摸,时间太长;公开抢劫,惊动太大。正在绞尽脑汁之时,杨立华发现了一个生财之道。

  1929年9月的一天,杨立华拉着黄包车来到了中华门一带,遇到一位60岁上下的老太太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在路边等车。小男孩长得白白胖胖,穿着光鲜,一看就知道家境比较殷实。杨立华拉上了他们,到了中正路附近的一处单门别户的院子门口停下。这时,杨立华就盘算开了,这家看上去是中等人家,如果把这孩子绑了,讨要几百大洋应该不是什么问题,而且又不像大户人家那样容易惊动“衙门”。

  被杨立华盯上的这户人家姓祁,在城南做布匹生意,家境在这一带还算殷实但绝不露尖。杨立华初次遇到的那位老太太是祁家的帮佣,姓蒋,她每个星期三下午就会带上主人祁益的三儿子去夫子庙一带玩耍,然后坐黄包车回家。掌握了这个规律之后,杨立华和岳成平决定下手。就在出手之前的一个星期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岳成平竟然摸到了一把枪和二十粒子弹。那天上午,一个警员坐上了他的黄包车,到了位于太平南路的警察局之后,该警员让他在外等候,而岳成平却偷偷地跑到了一楼的办公室,竟然在一个文件橱里找到了一把手枪和二十粒子弹。他毫不犹豫地就脱下衣服,将它们包裹起来,藏在黄包车座位下。这件事后,两人还担惊受怕了一段时间。大概是警员怕担责,枪支失窃竟然没有一点风声透露出来,他二人才放下心来。

  多了武器,杨、岳二人的胆子就大了起来。这年的10月下旬,杨立华就拉着黄包车,把蒋老太和那孩子拉到一僻静处,抱走了孩子,逼着老太太回去报信,要祁家拿八百大洋来赎回孩子。

  祁家立即偷偷报警。警察首先扣押了老太太的儿子蒋德文,他们怀疑是对祁家知根知底的蒋德文在使坏,而他偏偏在案发时间又无不在场证明。然后,警察让祁家继续和绑匪保持联络,双方约好赎金交付地点在中华门城堡一处偏僻之地,交付人是年迈体弱的蒋老太。当杨立华喜滋滋地走向蒋老太时,警察蜂拥而上,逮个正着。当警察赶到下关一处民房时,岳成平正在和小“肉票”头靠头玩蟋蟀玩得不亦乐乎呢。

  绑票得来的钱还未及“享受”,他便被逮捕归案

  而时年二十二岁的安徽合肥人季业恒,他把绑架地点放在了大上海。年轻气盛的季业恒,其经历和杨立华、岳成平有点相似,也是指望去大上海发财,结果他只能瞅着别人花天酒地,而他天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眼见正经致富无望,季业恒便生了邪念。1929年7月间,他伙同许长生等人,绑架了上海华龙路一户姓张的人家的儿子张念慈,得手一千大洋。在交还人质时,又向对方要了一百大洋。结果大洋还没来得及花,花花世界还没来得及享受,他便被捕归案,而他的同伙许长生溜得比较快,警察一时竟找不到此人踪迹。

  经过审讯,杨立华、岳成平、季业恒对各自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在80年前的今天,此三犯被验明正身,在南京城南刑场被枪决。

  了解了这两宗绑匪的绑架案后,记者不禁有点疑惑,此三人犯案时的人质都安全获救,也没有被虐之说,他们何以被判死刑呢?

  清末民初因何绑架之风盛行

  绑架这种暴力性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自明,中国历史上各个阶段都在严厉打击。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李悝就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所以《法经》首著贼、盗两篇予以严厉打击。

  “到了汉代,绑架行为的罪名是‘执持罪’,处罚的办法是斩立决。”南大法学院咸鸿昌老师告诉记者,唐律之中,对于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均视为重罪而予以处罚,到了明清朝,对此类犯罪的处罚有进一步加严的趋势,几乎一概处以死刑,而且“决不待时”,随抓随审随处置,一点也不耽搁。因此,这期间,如果想犯“绑架”案,那就是自己真活不下去了。但凡有一线生机,是绝对没人敢往绑架上想的。

  可到了清末民初,匪患却格外猖獗起来,别的地方不说,就说南京周边,但凡有山的地方就有匪患,比如江宁的青龙山、汤山等处。即便没有山的地方,也有匪,这种匪是潜伏性的“便衣”,冷不丁地来一下鸡鸣狗盗,绑架、抢劫、越货。即便事发被抓,他们也无所谓。难道是这时候的人都特别不怕死吗?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

  “对绑架行为处罚力度以及产生威慑作用的变化导致了这种局面的出现,”咸鸿昌老师分析说,因为清朝中后期,当时政府取感化主义而“酌减死罪”,结果死刑条款由《大清律例》的七百六十条降到了四十六条,当时政府决定对暴力性犯罪的定罪量刑比较宽缓,基本上没有死刑,有的暴力性犯罪甚至最高只是有期徒刑。对于犯强盗之罪故意杀人者也没有唯一死刑条款,对于当时社会经常发生绑票勒索之案,犯罪者也不过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此宽松的刑罚,最终导致凶徒更肆无忌惮,绑架之风盛行。

  钻了这个空子,甚至连宗室子弟也做起了“绑匪”。宗室子弟们游手好闲,挥霍无度,遇到资金短缺,则结伙前往城外荒僻之所,劫掠农家小孩回到城里。次日,这群无赖故意张贴告示招领,说在途中拾到迷路小孩。等孩子家人上门认领时,他们便多方勒索酬金。

  有钱人家早就做好了被绑架的准备

  民国建立之后,因沿用了《大清刑律》的内容,初期绑架之风愈吹愈烈。面对暴力性犯罪居高不下的社会局面,当局也不得不对法律作一定补救。如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了《惩治盗匪法》,将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掳人勒赎罪规定为匪徒罪而予以严惩,其量刑一般均有死刑条款而且简化了审判、执行程序。

  但即便如此,绑架之风还是无法有效遏制。记者在《时报》上看到1914年对于豫西南的鲁山县的一项调查表明,从8月14日至9月2日的19天当中,至少有230人遭绑架,其中有的被敲诈,有的被处死。

  甚至上世纪20年代初以后,有人竟以绑架“洋票”来取代绑架中国的“本票”,于是近代中国绑架“肉票”的做法更加臭名昭著。随着这种发展,对于许多外国人来说,“绑票”成为匪患猖獗的中国的最新象征。

  但整个民国初期,勒索目标几乎总是富人。不过对于有钱人来说,这既不新鲜也不刺激了:因为所有富裕的中国人都料到早晚会被绑架,所以总是存有一笔钱以备勒索。这个事实绑匪自己也很清楚。因此,富裕人家的子弟落到绑匪手中,无论是家庭还是被绑者并不怎么担心,只是马上准备绑匪指定的赎金到指定地点交给绑匪。事情就很快解决。

  由于“肉票”出身越来越高,许多绑匪对于身价不足1万元的肉票还嗤之以鼻。上世纪20年代后期,战争造成的破坏大大增加了绑匪的人数,绑架发生的频率也大大增加。许多富裕家庭经历了四五次绑架之后,几乎败落为穷人。

  到上世纪20年代末,抢劫已经“不合时尚”,而绑架“大受欢迎”。因为有钱人要么逃到了乡下,要么就被绑得差不多了,绑匪不得不降低要求,绑架随即落到中等富裕的人家;在那些人也开始逃走时,土匪甚至绑架普通的老百姓。“肉票”的价格直线下降,从20年代的20元左右降到30年代的5至10元,甚至是一些大米、小麦。

  重刑之下,大上海的绑票案还是层出不穷

  绑匪神出鬼没,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为了减少暴力性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强化社会治安,在刑法典之外另行制定了《惩治绑匪条例》,规定绑匪之正犯、从犯、教唆犯,不论既遂、未遂均处死刑,帮助者以绑匪论。

  无怪乎杨立华等三人犯了“绑架罪”后被执行枪决,也无怪乎季业恒的同伙拼命在逃,即便不是主犯,哪怕是帮助者,被警察抓住,也是死路一条啊。

  南京国民政府出如此“重典”,可以想象,这之后的绑架现象一定会大大减少吧。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记者发现,死刑吓退的只是胆小的。而这种现象,尤其在大上海特别明显。

  大上海的绑架“能手”,首推中国黑社会的代表——青洪帮。绑架这种带有武力劫持、强行勒索的敛财行为,对于黑道分子而言完全是举手之劳。

  1933年,黄金荣的门徒王文奎绑架上海颜料巨商贝某之幼子,贝某恳请黄金荣出面解决此事。黄金荣故意拖延时日,讨价还价,最后才肯亲自出马讲情面。结果,贝某花费2万银元才得以赎回幼子,另送给黄金荣一辆高级轿车。黄金荣还曾唆使门徒丁永昌绑架荣德生,师徒合谋敲诈了荣氏几十万美钞。

  与黄金荣齐名的另一上海滩流氓大亨——张啸林,也是绑架的老手。1929年,上海银行界大名鼎鼎的人物、中国国货银行总经理朱成章,与静安寺签约租地,打算修建房屋出租。不料,张啸林也看中这块地皮,托人与静安寺商议,遭到拒绝。张啸林又与朱成章商量,愿以高价要朱某转租,同样遭到拒绝。一天,朱成章从愚园路寓所乘车外出。忽然,一伙绑匪持枪劫车,同车的女儿及护士各中一枪,朱某作为“肉票”被押往秘密地点。

  国货银行闻讯,顿时乱成一团。经四处打探,由该行庶务周子斌前往杨树浦路一房内,用钱赎回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老板。事后,有人问及此事,周子斌说赎票的钞票是用麻袋装的,外加火漆印,到底数目有多少,他并不知道。

  1933年3月20日,从上海至无锡老家省亲的铁行商人韩文泰,当晚被匪掳走,其妻被杀成重伤,结果以一万大洋赎回的“肉票”只是一具死尸。此案轰动全国,豪门巨贾为此如坐针毡。

  在实施绑票之前,绑匪一般有周密的安排和计划,力求万无一失。上海滩的绑匪众多,有山东帮、淮扬帮、浦东帮、太湖帮等等,大帮之中有中帮,中帮里边分小帮。帮派既多,人数又众,手段毒辣,而且不容易破案。如此一来,那些有钱有势的官僚、富翁无不栗栗危惧,不能安枕。他们本想寄托于政府,打击绑匪的嚣张气焰,却发现这根本是无济于事。

  (感谢南京大学历史系李良玉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咸鸿昌老师对本文的支持)

  本版主笔 快报记者 张荣

  富商荣德生曾被黄金荣唆使人绑架

  杜月笙(左)、张啸林(中)和黄金荣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