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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有骗了人自己报警的?
· 一顿晚饭
三位客人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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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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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晚饭三位客人被偷
  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前晚8点多,市民宋先生在迈皋桥华电北路一家小火锅店吃饭时,发现口袋里的800多元钱被偷了,宋先生立即大喊“有小偷”,结果这一喊竟引起另外两位客人的惊呼:“我们的钱也不见了!”

  宋先生与妻子坐在靠门口的位置,吃饭时,宋先生将外套随意搭在椅背上,可等他吃完饭准备付钱时,用手一摸,顿时心里一凉:“我口袋里的钱哪去了?”宋先生立即摸了另外几处口袋,都是空空的。“不好了,有小偷!”宋先生立即大喊起来,火锅店的服务员和老板闻讯赶了过来。宋先生邻座和对面座位的客人先后传出惊呼声:“我的钱也不见了!”

  坐在宋先生邻座的张某称,他的钱包放在外套口袋里,钱包里有600多元钱,还有驾驶证和身份证等,丢了的话要补办,非常麻烦。另一名食客刘先生称,他的钱包里有800多块钱。与宋先生一样,张某和刘先生也是将外套搭在身后椅背上。大家分析,可能是小偷趁人不备,将三人的钱全部偷走了。

  三人立即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三人要求火锅店老板赔偿损失,但火锅店老板称店堂内有明确标识,让客人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火锅店不会承担这个责任。但三人称,如果饭店能提供椅套,可能小偷就无法得手,饭店工作不到位。

  民警表示,饭店是公共场合,让火锅店老板承担损失的确不合法。最后在民警协调下,三人的餐费被免掉,但饭店老板不承担责任。

  (周先生报料奖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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