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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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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伪造签名加盖小二楼,建设局回应“违建”质疑
“四邻不同意”可以有,没用
  从2004年至今,庄正鑫夫妇一直为自己在秦淮区学智坊的房子烦心:邻居建起了小二楼,还伪造了一份自己的签名获取了建设规划许可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要求建设局撤销规划许可,建设局曾表示同意,但关于邻居的房子到底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至今仍然纠结着。

  这就是庄家的平房和周家的小二楼 快报记者 孙玉春 摄

  我“被签名”,太过分

  庄正鑫在学智坊10号有一处平房,邻居周长庆1993年买了其中一间,面积有19.28平方米,两家的房子共用一堵山墙。

  据庄正鑫称,2000年3月,周家以人口多住房拥挤为由,在平房上加盖了二层,对原来的房屋结构造成破坏。庄正鑫说,周家加层之后,楼板是利用中间共用的山墙搭上去的,对于自家的小平房产生了很大的结构压力。更重要的是,当初2000年周长庆改造时,是向建设局申请了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但是其中有“四邻签字”一项,周长庆没有征求他的同意,而是直接伪造了一份他的签名递了上去。从2004年开始,庄正鑫开始反映此事,要求撤销周长庆的建房许可,恢复房屋原状。

  2004年7月份,秦淮区建设局出具了一份处理意见,要求周长庆排除安全隐患,同时拆除侵占部分,撤销原核批周长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严格按照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庄正鑫说,此后周长庆的确对其房屋进行了一些加固,另外把垛在共用山墙上的二楼墙体往回缩了一部分,但是隐患并未彻底消除。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转而寻求拆除周长庆加盖的二层。“建设局同意撤销许可证,还当着我的面,在许可证上盖了‘此证作废’的公章。”庄正鑫说,既然如此,加盖的二层就是违建,但是他找到行政执法局时,执法局却称无法确认其二层是违建。

  对此,周长庆表示,加盖在庄家山墙的那堵墙拆掉了,自己房内又砌了一堵墙,并加了一根立柱,“现在就是二层的负荷都落在我家的墙和加强柱上,跟庄家无关了。”

  是不是违建,糊涂了

  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建房许可证时,周长庆明确表示,“有”。他拿出一张许可证的复印件,但他一直回避伪造签名的事。

  秦淮区建设局规划科苏科长表示,学智坊10号矛盾中,伪造签字一项的确存在。但是目前是否可以认定周长庆建房为违建,他表示还不能。

  “四邻签字,这不是发证的必要条件。”他说,因为周长庆家必要条件已经具备,有土地证,同意扩建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四邻同意,这是考虑到避免矛盾,是一种策略性的措施。

  苏科长表示,当初说撤销周长庆的行政许可,其实也是一种策略,是为了给周家施加压力,让其为庄家维修房屋。“但是两家矛盾太深了,庄家就是要求拆除。”苏科长说,这种情况下,实际是不可能拆除的,何况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最好的办法是大家协商。

  实习生 马薇薇

  快报记者 孙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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