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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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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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不是开发商,怎也卖地疯狂?
· 市长信箱雷人
不是“第一次”
· “卖地大学”在为“扩招泡沫”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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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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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雷人不是“第一次”
  有网帖爆料称河南新乡市市长信箱回复答非所问。有市民投诉水务服务的霸王条款,市长信箱回答是:“来信收到,凡事都有第一次,多谢你的批评。”(1月13日《京华时报》)

  虽然我早已知道一些市长信箱是摆设,但看到这个“凡事都有第一次”的答复,还是觉得很亲切,很人性化。不是吗?比起什么“来信收到,我们将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之类的官话、套话,它已经很接近人话了。

  没错,凡事都有第一次!想想看,人这一生中,有多少个第一次啊!美好的,沮丧的,顺利的,坎坷的,不都过来了嘛。所以说,即便是被水务公司“霸王条款”了,即便是糊里糊涂地被宰了,都没有关系,习惯了就好了,何必投诉?如果人人遇到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到市长信箱来投诉,都需要市长亲自答复、解决,岂不把市长累死?所以,一般来讲,所谓市长信箱,通常都是做做样子,有几个市长亲自在上面解答问题?了不起,弄几个“御用”人员,隔三差五地看一看,不咸不淡地写几句,就很不错了,达到“亲民”效果了,至少是“以示亲民”了。所以,你就知足吧,能委婉地答复你,没骂你、没抓你,你已经够幸福了,还有什么不满和意见?要知道,市长是干大事的,像什么招商引资啦,GDP增长啦,尔等P民就别用这些小事麻烦领导啦。

  凡事都有第一次!一个人的第一次算不了什么,充其量只是个别现象,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等全体市民都有了第一次,就是说,等有了普遍性的时候,市政府再来集中统一解决,那样,工作效率会高很多,也符合规模化原则,多好!想开点,市长也是人,也没有三头六臂,至于市长信箱嘛,也就那么回事,你还以为它是宝葫芦吗?(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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