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故事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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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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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离婚,说动丈夫昔日情人拿出照片“艳证”
这个“兔女郎”就是你老公
  “他简直视婚姻如儿戏。”原告席上的妻子很愤怒。

  “我对婚姻其实很认真。”被告席上的丈夫一脸诚恳。

  “他的艳照我这有不少。”就在夫妻为这场离婚官司争执得不可开交时,丈夫昔日的情人出庭作证。一出场她就抖出猛料,将被告席上的男子艳照一一展示。在这些照片里,他摆出各种造型,有头戴面具的,有赤裸上身的,还有露出屁股的……

  走上法庭状告花心男

  黄萍是在2003年初结识丁小锋的,两个年轻人相识不久就陷入热恋并结婚,婚后第二年就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她说,两人刚开始感情非常好,但是在有了孩子后关系逐渐冷淡。“他视婚姻如同儿戏,与多人多次发生婚外情!”黄萍说,她早就听到风声,可丈夫一直矢口否认在外面花心。直到这两年黄萍才渐渐知道丈夫的不轨行为,“精神都快崩溃了。”她说,一想到这些她就精神恍惚,还曾经到医院看过心理医生。

  去年下半年,黄萍将丈夫告上了白下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法庭上,丈夫作出了回应。

  “根本没那回事,我对婚姻其实很认真的。”丁小锋说。他解释说,妻子的说法都是捕风捉影,自己只是生意太忙,导致两人发生矛盾。他认为,妻子的精神有了问题,到医院看病后又不按照医生的嘱咐吃药,才会出现现在的情况。“为了妻子的身体健康,也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和稳定的家庭,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黄萍根本不愿相信丈夫的解释,她有备而来。“申请证人李丽出庭。”她的代理人说。“证明被告不但有婚外性行为,还与固定对象形成同居关系。”

  妻子和昔日小三成朋友

  黄萍告诉法官,自己2008年时就知道丈夫与李丽的事,但是一直没找过她。“打官司之前,我给她发了短信约她出来,希望她能为我作证。”

  法官感到很诧异,转头问丁小锋:“你认识李丽吗?”

  “……不太清楚,我要见到本人。”他的神情立刻变得不自然起来。身材高挑的李丽走进了法庭。丁小锋只看了她一眼,就把头低了下去。

  “我要证明,丁小锋在他结婚后与我有关系。”李丽坦然地说。她介绍说,她与丁小锋是在2004年认识的,两人之间的关系保持了近4年,“2007年之后,就分手了”。

  李丽说,那时候她租住的房子,房租由丁小锋支付,丁小锋一般在自己家和她的住处两边跑。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当黄萍找到李丽后,李丽很快就答应帮她作证,而且两人后来还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黄萍认为那段时间我有过错,现在她需要我的帮助,我就决定帮她了。”李丽说。

  男子艳照内容火爆

  李丽随身携带了一本相册,里面有十多张照片,都是她与丁小锋同居时拍摄的。她将照片全部递交给法官。

  这些照片上的丁小锋大多表情兴奋。有几张是他与李丽一起旅游时的合影,而更多的则是他在室内的照片。越往后翻,这些照片中丁小锋的造型便越奇怪:

  光着上身的他戴着兔女郎头饰,腿穿黑丝袜;他和李丽在床上戴着羽毛面具冲着镜头伸出“V”;他坐在马桶上侧过脸笑;他全身赤裸地看着镜头,仅有下身被东西遮掩……

  李丽说,这些照片拍摄于不同的时间,可以反映两人在一起时的情况。

  “这里面的男子是不是你?”当法官这样提问时,丁小锋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有他的代理人代他作了肯定的回答。很快黄萍的代理人与丁小锋有了这样的问答。

  “你与李丽是什么关系?”

  “普通朋友。”

  “你穿着暴露的照片,你怎么看?”

  “就是普通朋友的照片。”

  丁小锋的代理人认为,这些照片不排除是PS的,而且上面没有照片形成的时间,不能证明丁小锋曾经与李丽有过4年的不正当关系。

  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萍与丁小锋之间婚姻基础较好,但因丁小锋行为不检点,在婚后违背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伤害了妻子的感情,导致夫妻矛盾产生,使夫妻关系受到一定影响。

  但是从黄萍所举的证据来看,丁小锋的不忠行为发生在2007年上半年以前,在这之后双方仍然共同生活,因此可以看出感情并未破裂,有和好可能。

  近日,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志法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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