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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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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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前先保证:有外遇就净身出户
“忠实协议”想为爱情上保险
  “有外遇就净身出户”这样的内容悄然出现在锡城不少夫妻婚前或婚后签订的“忠诚协议”中。这究竟是对婚姻缺乏安全感,还是爱的宣言?诸如此类的忠实协议、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不是真的能为爱情加上“保险”?倘若双方真的分道扬镳,这些忠实协议又能否兑现?

  签“忠实协议”再结婚

  大学毕业才两年,朱文和大学同学张楷就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在领结婚证前,朱文拿出了一份忠实协议,协议称婚后任何一方“出轨”,就必须净身出户,家里所有的财产和存款,甚至连小孩都归另一方。朱文说:“我和他结婚的时候我们是白手起家,如果以后他外面有了人,即使他一无所有也愿意跟他,那我成全他们。”忠实协议同样是把双刃剑,“我要是有了别人,我找的人肯定比我老公有钱,所有财产都归他,我也不在乎。”在朱文的要求下,张楷略作考虑就签了这份特殊的婚前协议,“我爱我女朋友,而且我相信我会一辈子对她好,不会背叛她,签不签都无妨,但为了让她高兴、放心就答应了。”

  现代人的婚姻越来越脆弱,为了维系一段稳固长久的婚姻,不少人希望通过一纸“保证书”来增加婚姻的安全感。还有人前往公证机关要求将保证书的内容进行公证。甚至还有协议中规定,只要一方去见异性网友,就算背叛婚姻,就要被剥夺拥有家庭所有财产的权利。但也有不少夫妻认为签忠实协议并不代表夫妻间缺乏信任,相反这是向对方作出的承诺或保证,正是深爱对方的表现。虽然赔偿额约定得不低,但只要不违反忠实义务,自然不会受到协议的惩罚。

  协议好签难兑现

  一对80后小夫妻在婚前签下了一份忠实协议,协议称任何一方若因外遇提出离婚,必须赔偿对方100万元损失。这对小夫妻都是本科毕业,收入也不错。然而,婚后三年多,妻子罗女士发现丈夫与女同事关系暧昧,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提出了100万元的赔偿。

  许多中年人为捍卫婚姻也拿起了忠实协议这个武器。40多岁的王女士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了现在的老公朱先生。20年前朱先生并不起眼,家境一般,长相也平平,可王女士就是喜欢他的踏实勤快。事实证明王女士的选择没有错。20年来朱先生靠着自己的努力,从为别人打工到自己开厂,生意越做越大。王女士看着老公越来越优秀,自己一天天地变老,暗自担忧起来。三年前,在王女士的强烈要求下,朱先生写下一份保证书,表示如果有一天只要他主动提出离婚,无论原因是什么,家里所有的财产都要归王女士,朱先生净身出户。然而朱先生最终还是起诉到崇安法院要求离婚,法庭上王女士平静地拿出了朱先生写的保证书,要求他兑现承诺。

  忠实协议有用吗?

  诸如此类的忠实协议、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不是真的能为爱情加上“保险”?倘若双方真的分道扬镳,这些忠实协议又能否兑现?忠实协议中约定的天价赔偿对过错方会不会也是一种不公平?崇安法院法官指出,婚姻法第4条虽然规定夫妻要相互忠实,但这只是一种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王女士拿出的保证书等同于剥夺了朱先生的离婚自由,因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这种保证书肯定是不能兑现的。相比之下,罗女士因丈夫疑似有外遇而提出百万元离婚赔偿,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但实践中的很多情况是,一方可能只是有外遇,但没有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这种情况下,忠实协议到底能不能兑现,法律未作统一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一致。有的地方法院就对此类协议不予认可。陆媛 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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