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4版:今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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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庆安:敏感问题必须发布
宋林飞:未证实消息应杜绝
· 不仅技术要升级
信息发布也要升级
· 实现良性互动
还有一段路要走
· 该不该约束“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
· 科学技术大奖的
积累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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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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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官员“不得匿名向媒体报料”引关注
周庆安:敏感问题必须发布宋林飞:未证实消息应杜绝
  新闻发布会受人关注 IC供图

  11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新闻发布制度。根据新闻发布制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公共生活的事件,未经授权,新闻发布人员不得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这样的形式向媒体透露不确定的核心信息。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的新闻发布制度指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公共生活的事件,原则上在启动事件处置预案后120分钟内发布已掌握的基本信息。

  深圳市卫人委新闻发布制度规定,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整个部门设立2名新闻发言人及9名助理。其中,委员会副主任刘萍负责人口计生方面的新闻发布,另一名副主任罗乐宣承担卫生方面的新闻发布工作。

  根据新闻发布制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公共生活的事件,原则上在启动事件处置预案后120分钟内发布已掌握的基本信息。而突发事件的基本信息包括事件地点、时间、基本事实和现状等,发布这些信息后,相关部门还需要提供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提示公众注意事项等信息。同时,对出现在媒体上的新闻发布人员也提出要求,未经授权,不得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这样的形式向媒体透露不确定的核心信息。

  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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