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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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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纪委调查认定为违法建筑
政法委副书记家的别墅昨拆了
  [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

  别墅是其父亲所建;

  建筑面积200.21平米;

  宅院占地约950平米;

  工程造价约22万元;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违法建筑

  上图为原别墅。

  右图为昨晚正在拆除的违规别墅。快报记者 李绍富 摄

  快报讯(记者 李绍富)昨天快报刊发《政法委副书记被曝圈地建别墅》一文,报道了连云港政法委副书记孙灿家人在老家建别墅一事。昨天下午,连云港市纪委对此事调查已有了结果,孙灿老家的别墅是其父亲所建,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目前孙家已开始自行拆除。

  据连云港市委宣传部一位官员介绍,自从网络上爆出该市政法委副书记孙灿在老家建别墅一事后,连云港市委和市政府第一时间要求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组织调查。1月8日,市纪委组织国土、规划、房产等部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

  联合调查组调查得知,媒体曝光的“豪宅”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云台乡朱麻村,建于该村后河路路口,不在花果山及渔湾风景区范围内。该房出资人及房主是孙灿的父亲孙玉楼,房屋的建筑面积为200.21平方米,为砖混结构二层楼房,没有地下室。宅院占地面积约为95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22万元。

  孙玉楼是连云港市新浦区云台乡朱麻村人,原连云港市云台区机关干部,现已退休。

  2008年,孙玉楼及其在外地工作的弟弟先后向朱麻村村委和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表达了回家养老的愿望,并提出用其在朱麻村的老宅置换一块土地用于建新房。获得村里同意后,在没有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该房于2008年底开工建设,并于2009年7月完工。

  联合调查组认为,该房建设违反了国土、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属违法建筑。孙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其父亲实施违法建设没有及时劝阻或制止,形成违法建设的事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这起违法建设中涉及的相关人员,有关部门将继续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在联合调查组调查过程中,孙灿积极配合,并主动劝说其父亲拆除了该房。经其父亲同意后,该房已于昨天下午开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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