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伟 记者 孙兰兰) 从今年“3·15”开始,全国将使用统一的新版旅游合同范本,结束每个省“各自为政”的局面。
昨天,2010年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记者了解到,《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3份合同文本的示范文本已基本完成,计划在今年的“3·15”发布实施,这也将是首个全国统一使用的旅游合同范本。
[即时解读]
新旅游合同有3亮点
目前,这3份合同还未正式发布。但有关人士透露,“过去一些模糊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将最大化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明确违约赔偿
合同对旅行社违约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规定组团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总额,并按标准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到20%的违约金。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
出境游应为游客配安全保障卡
出境游时,经常有游客突发紧急状况,由于语言不通等原因,和导游失去联系,给游客的安全造成威胁。《团队出境旅游合同》中规定,组团社的义务包括:“应当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
赴台游价格也要上“笼套”
台湾游除了将有全国统一的旅游合同版本,价格方面也将得到规范管理。
“江苏台湾游市场很有秩序。但在国内其它地方,两千块钱就能游台湾了!”业内人士介绍,有的甚至打出2000元游香港,送四晚台湾游。这么离谱的价格,想想都有猫腻,比如行程中大量的自费项目,带着游客拼命逛购物点。目前,国家旅游局与国台办以及国家发改委进行协调,共同研究如何规范赴台游价格,今年上半年相关规定有望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