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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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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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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将规范领导干部住房
  元旦后的第一周,中央纪委、监察部连续两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外界通报2009年查办案件工作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相关情况。随后,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定于1月11日在京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将全面部署2010年反腐倡廉的工作安排。

  记者了解到,下一阶段,针对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将落实一些具体的抓手。

  其一,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

  其二,落实领导干部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

  其三,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

  其四,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其五,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再有,严厉制止奢侈浪费问题。

  据《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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