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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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出癌症 社工丢了工作
· 找了一年多,她才见到出走的女儿
· 几个小伙用尽伎俩
都是为了吃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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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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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来他在社区工作签的都是劳务派遣合同
查出癌症 社工丢了工作
  1月10日,常州某知名论坛出现一则帖子,描述了红梅新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屠某被查出肝癌中晚期后,红梅街道竟然不再和他签合同。

  昨日上午,《生活常州》前往新堂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屠某确实是社区工作人员,但实际情况并非网上说的那样。工作人员解释,是合同到期了不再续签,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要问街道和人力资源公司。

  病人最关心工资和医保

  之后,《生活常州》来到屠某家中,开门的是屠某90多岁的岳母。屠某家是一座上世纪80年代老式两居室。家中摆设比较简陋,客厅很小,除去饭桌、板凳、橱柜等必要的家具,余下的地方站3个人都显得有点拥挤。

  屠某告诉《生活常州》 ,他今年54岁,2000年下岗,同年10月份到新堂社区工作,到现在快10个年头了,常州天宁人力资源公司和他签合同,红梅街道新堂社区是用人单位,这种劳务派遣制合同一年一签。去年12月份,他查出患肝癌后就停下了社区的工作,一直在看病治疗。就在前几天,他接到电话,通知合同到期了决定不再续签今年的合同。“签不签合同,现在已经无所谓了,我关心的是1月份的工资和医保是不是还交。”老屠躺在病床上无奈地说道。

  街道:不续签手续合法

  在红梅街道社会事业科,一位工作人员向《生活常州》解释,他们只是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是人力资源公司的事,完全合法。当《生活常州》提出,老屠属于劳务派遣制,虽然是与人力资源公司签的合同,但是否续签合同,人力资源公司也应该听听当事人用工单位的意见啊?对此,工作人员沉默不语。而现场一位女士偷偷告诉《生活常州》:“屠师傅得了这病,街道也是怕背上包袱。”

  昨天下午,当《生活常州》就此事询问天宁人力资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老屠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务派遣制,合同正好到期了。按照用工单位的意见,我们决定不再和他签合同了。这也涉及到社区工作人员的换届问题,今年不续签合同的一共十多个人。同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屠某这种情况会有一些经济补助。至于到底能补多少,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不过他重申应该是有的。

  律师:道义上街道做法不妥

  《生活常州》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法律界人士表示,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公司不再续签合同,符合客观事实,从法律角度上看并没有错。但根据老屠的实际情况,一方面是我国用工制度还不完善;另一方面,他为社区工作了近10年,现在又身患癌症。此时提出不续签合同,老屠等于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从道义上讲,这样的做法不妥。街道也应该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帮其渡过难关。

  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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