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锡打工的安徽民工张先生向《生活无锡》救助:他在湖滨饭店工作了20多年,单位从没给他缴纳过“三金”,现在他干不动了,连基本的退休金也没有,简直活不下去了。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1984年到无锡后一直在湖滨饭店工程部做花匠。虽然单位给他办理了职工浴卡、员工证明等,但双方一直没签劳动合同。2007年年底,按理说张先生应该退休了,但考虑到家里经济条件较差,他便继续在湖滨饭店工作。直到2009年年初,单位才和他签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谁料,2010年年初,张先生突然接到饭店人事处的通知:不再和他保持劳动关系。”我在这个饭店干了20多年,怎么能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呢?” 张先生说:他最担忧的是,饭店没给他缴过任何社保,连最基本的养老金都要不到。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无锡市劳动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无锡市曾在2002年开始,全面要求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按照规定交纳社会保险。按照张先生的情况,他应该在60岁的退休年龄以前,要求单位补交2002年以后的各项保险金。但是现在张先生已63岁了,他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解的范围。张先生可以和他所在的单位协调解决。
下午,记者又联系了无锡市湖滨饭店。一位负责人表示:2002年以前,张先生属于他们单位的临时用工,2002年,单位曾提出替张先生缴纳保险金,但是考虑到张先生当时已经临近退休,即使缴了保险金,要领到退休金还需要自己缴纳大笔费用,所以就提出不缴纳保险金但提高工资的做法作为对张先生的补偿,张先生也同意了。现在,张先生年纪大了,考虑到再继续留用对他的身体也有风险,就决定不再续聘。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单位也会考虑出一笔钱作为对张先生的补偿,具体数额可以商谈。唐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