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6版:第三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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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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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下中转垃圾?给个说法先!
这个常州小区的业主想讨个解释,却遭多部门踢皮球
  常州网友kaiseryin反映:

  我是景秀天城的一名业主,很不幸的是我买了房子后,开发商却告诉我在我那栋居民楼内要建垃圾中转站。经查,这个垃圾中转站的规划建造是违反相关法律、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规划法规“各有理解”

  此垃圾中转站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如下: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中4.2.3中规定:“转运量在50吨以下的生活垃圾中转站,用地面积应当在200-10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当≥8米,绿化隔离带的宽度应当≥3米。转运量大于50吨的生活垃圾中转站的用地面积、与相邻建筑的间距、绿化隔离带的宽度按规定增加。”

  而景秀天城的这个垃圾中转站,却规划在小区居民楼的主体建筑12栋内,显然,与相邻建筑没有间距,遑论绿化间隔。新北区规划局的人对此的第一反应是:我等一下打给你,我想想怎么回答你。等了半个多小时,新北区规划局的人打电话来说:“根据我的理解,这与周边建筑的间隔是有前提的,就是这垃圾中转站存在相邻建筑,现在问题是你这垃圾中转站没有相邻建筑,所以不用遵守上述规定。”我跟他强调了这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他说“你有你的理解,我有我的理解”,这时我知道,我向规划局的维权之路已经断了。

  三次致信市长信箱

  于是,我向市长信箱写信。我一共写了三封。

  第一封的主要内容:反映该中转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划上存在问题,请求市长给予关注。

  第一封信的回复如下:

  你好:有关具体规划问题请向市规划局反映。

  这是由城管局作出的回复。

  第二封信的大概内容如下:我向规划局反映有用的话,就不会向市长信箱写信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正面回答我提出的问题。

  第二封信的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飞龙新苑垃圾中转站由市规划局组织规划方案,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规划方面的具体问题您可以先向市规划局反映,电话:85682837。

  ——市政府办公室

  第三封信的内容如下:尊敬的领导,如果向有关部门反映能够解决问题的话,我们也不会向市长信箱写信反映问题……

  第三封信的回复如下:

  我办已转市城管局、规划局调查处理,并有具体结果。如果您对市规划局的答复意见不满意,您可以向市信访局要求复查复核。

  ——市政府办公室

  再问规划,遭遇踢皮球

  明知市规划局不解决问题,还要让我去市规划局问答复,好,我打!

  打85682837,他们给我另外一个电话号码让我打过去,我再打,结果打到办公室,他们让我去问总设计师办公室,总设计师办公室不知道,又给个电话让我打法规处,法规处也不知道,让我去打信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也说不知道这个事情!

  这就是我要的结果么,从市里到区里,从开发商到政府部门,一个个在踢皮球![2010-1-7提交]

  【记者连线】

  常州市政府督查处吴锦:

  我们市长信箱收到反映上述问题的来信已经至少有三四封了。今天我们刚把反映类似问题的一封来信转交给市规划局和市城管局,由市规划局进行答复。市民若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向市信访局申请复查。[2010-1-11 答复]

  常州市规划局新北分局:

  我们在景秀天城建垃圾中转站,是经过合理合法审批的,符合国家的所有规定。这位市民在买房前可能没有仔细看清楚房子的位置,不知道楼前会建垃圾中转站,而小区那么多户居民,肯定是需要建一个垃圾中转站的。

  [2010-1-11 答复]

  【再问】

  究竟垃圾中转站在居民楼内还是楼前?《问政》将继续关注。

  快报记者 王竞 宋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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