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自己放纵一次能报复老公,但是南京市民曹月玉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最终报复的人却是自己。在她答应见面的时候,她的男网友早已处心积虑地准备好针孔摄像机,并随后将两人的亲热镜头拍了下来敲诈。
敲诈曹月玉的男网友叫俞斌,今年30多岁,也是南京人,虽然俞斌曾靠着自学拿到了大学学历,但从1992年开始就作恶不断,多次被法院判刑。
2009年年初,俞斌在网上认识了曹月玉,同为南京人,两个人很快聊了起来。网络上的俞斌幽默风趣,时不时地要在网上交流一番。
据俞斌表示,两个人熟悉后,他们便渐渐聊到了男女之间的话题,并约定国庆之前两个人一定要见一面。去年9月底一天,俞斌约曹月玉出来,曹月玉深知出来的目的,刚好那天她和老公吵架,一负气,她答应了俞斌的请求。
由于两个人之前曾在QQ空间见过对方的照片,所以见了对方都很熟悉,在俞斌的带领下,两个人到宾馆开了一间钟点房。
曹月玉怎么也没想到,她一进门,就已掉入了俞斌设计的陷阱里面。
进了房间后,趁着女方不注意,俞斌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针孔摄像机放在了电视机上对准了床……
事后,趁着曹月玉在洗澡,俞斌又以最快的速度拿走了对方的信用卡和身份证。“我们分手之前,互换了手机号码,我跟曹月玉说以后要多多联系,她也没说什么。”俞斌说。
果不其然,几天后,曹月玉就接到了俞斌的电话,这个电话一下子让曹月玉愣在了原地。“我有一段我们恩爱的视频,你要不要和我分享一下?”电话里的俞斌连声音都透着坏笑。最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曹月玉答应以4000元的价格买回那段视频。
不过,挂上电话后,曹月玉马上冷静了下来,她想到了报警,但她没有立即行动,而是录下了俞斌威胁她如果不给钱就闹到她单位和家里的一些对话后,这才报了警。
几天之后,就在俞斌兴冲冲地在交易地点等待着4000块钱的时候,等来的却不是曹月玉,而是警察。
不过,落网之后,面对警方的询问,一开始俞斌并不老实,甚至声称他拍录像是经过曹月玉同意的。“我和她说了我要拍,她没说话就是默认了,我拍下录像一方面是为了留个纪念,另一方面我怕她万一说我强奸她我有证据。当时我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自己说给我钱,但后来又反悔了,我才生气了又威胁她,因为她出尔反尔。”
不过,虽然俞斌极力狡辩,但是在证据面前,他最终低下了头。
去年底,秦淮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俞斌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秦刑 快报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