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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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诊室中,老人“死”了 太平间里,他又“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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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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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后 辛苦躲几年
被诉诈骗,后悔也晚了
  “早知道我早点回来了,一直在外面躲着,我心里也不是滋味,如果当时没跑,我现在肯定是自由身了。”说这番话的时候,已经逃了好几年的余江一脸郁闷地跟检察官抱怨着。2002年的时候,因为手头太紧,他把房子卖给了一朋友,但是碍于朋友是分几次付款,他又将房子卖给了另一个买主,结果“一房二卖”构成诈骗。

  一房二卖,他坑了朋友

  余江今年31岁,是南京人,2002年的时候,余江准备承办一个工程,但是无奈资金不够,于是他就想把手头上的房子卖掉。消息传出去之后,朋友蒋刚很快找上了他,房子以五万多元的价格成交了。在收到一部分定金之后,余江嫌钱来得实在太慢。于是过了几个月后,他又将房子卖给了另一位买主,这名买主是一次性付款,所以余江很快和他办理了过户手续。

  房子已经卖掉之后,余江也没有坦白这事,被蒙在鼓里的蒋刚还在陆续支付余下的钱款

  骗局被戳穿,他选择了躲

  到了2004年,蒋刚心血来潮,便按照余江给他的地址找到“自己”的房子,他郁闷的发现,房子正在热闹的装修着,蒋刚找到装修者一问,这才知道这套房子两年前就已经被卖,而卖主正是余江。而这个时候,蒋刚已经给付了余江两万多块钱。

  意识到被骗了之后,蒋刚立即去找余江,准备问个清楚,但是无奈几次都没找到人。他不知道,余江已经开始在有意躲避他了。

  2005年,蒋刚几番找不到余江,于是报了警。从那以后,余江更是到处躲避。

  意外落网,后悔也晚了

  余江这一躲,就是四年之久,但凡是抛头露面的事,他都不敢出来。2009年底的一天,派出所民警在一棋牌室意外发现了余江。归案之后,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余江其实也很后悔。“如果早点把钱还了,或者出来坦白,事情也不会弄到现在这个地步。”余江说。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余江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目前已经被浦口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房屋、汽车等价格不菲的物品时,一定要查看相关的原始物权凭证是否记载为出卖人所有,不能仅仅凭熟人介绍就贸然付款,避免上当受骗。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吴峰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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