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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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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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新阳光市场的经营户有话要说:
“老东家”是被我们炒了鱿鱼
  “我们对市场的管理方式不满,才决定离开市场的。”快报曾于2009年12月30日报道凌家塘农副产品市场一事,近日,不少曾在市场内做生意的水果经营户向《生活常州》反映,他们是自愿离开凌家塘的。

  经营户:接受不了凌家塘的管理方式

  这两天,《生活常州》在与凌家塘市场一条马路之隔的新阳光食品城范围内的大棚内看到,不少凌家塘的水果经营户已经搬到里面。他们告诉《生活常州》,不愿意再回凌家塘了,市场方的管理方式接受不了。《生活常州》从凌家塘市场了解到,目前已经有60多户水果经营户搬离了凌家塘市场,这里面包括在凌家塘拥有店铺的40多户经营户和20来户散户。

  对于经营户的自愿离开凌家塘市场一事,凌家塘市场方的态度显得很模糊。搬到新阳光的经营户说,他们不会再回凌家塘了,只想马上和凌家塘市场结清款项,将租用店铺的钥匙交还市场方。但是凌家塘市场方面却拒绝收钥匙,也不结账。“他们市场发了个通知给我们,说到15日的时候解决。这让我们没办法放心,我们的合同都是到2009年12月31日到期,这15天内,这些店铺按照正常经营都要产生效益,他们要我们赔偿损失怎么办?”这些经营户还说,除了交钥匙的问题,凌家塘方面还应该将2009年第三季度的“返点”给他们,每户多的有10多万,少的也有几万,“我们听说如果不回凌家塘,那些返点他们就不给了,这样也太不合理了!”

  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4日,那些搬到新阳光的经营户两次找到市场方面要求退钥匙、结清款项。《生活常州》在现场看到,市场方面均表示暂时不收钥匙,对于经营户担心的15天后是否要赔偿损失一事,市场水果区几位负责人均回答说,“现在水果区对经营户都免费了,到时候肯定不会要他们赔偿损失。我们市场是欢迎他们回来的!”对于这一说法,现场的经营户均表示希望市场有个书面的承诺,但市场方面未能做出书面承诺。至于“返点”的问题,市场方面未做出明确答复。

  新阳光:是经营户自愿过来的

  近日,《生活常州》再次采访了新阳光食品城负责人陆晓江。他说,当初双方发生矛盾后,海泉果业和另外一个经营户一起找到新阳光,希望能搬到新阳光,“当初我们觉得,两个市场离得很近,就没有同意。后来他们再次找过来,还有一个经营户跪在我们公司负责人面前,希望能‘收留’他们。我们也很同情他们,就找了个地方给他们过渡一下,没想到收留了两户,一下子就来了28户。他们都是自愿过来的,我们也没办法!”

  陆晓江说,为这些事情,常州市有关部门、钟楼区政府已经几次召开协调会,“在会上,大家提出几点意见,一方面是要求我们和凌家塘方面劝经营户回凌家塘,如果他们不愿意回凌家塘,我们新阳光方面可以另找一块地方安置那些出来的经营户,同时会议上也明确,现在那些经营户新搬到里面的大棚,是物流仓储用地,确实不能给水果经营户用。现在我们在考虑怎么给他们找个过渡的地方。”

  政府:会依法协调好这个问题

  就凌家塘一事,《生活常州》采访了参与协调的常州市经贸部门和钟楼区政府。常州市经贸委一位负责人再次表示目前情况尚不方便透露,“现在桥边的那个大棚,按照规定不能让水果经营户进去的。”至于今后经营户去哪?怎么安置他们,他则表示,“政府会协调好此事!”

  钟楼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生活常州》采访时同样表示,对这些已经搬到新阳光的水果经营户怎么安置一事,政府会好好协调。这位负责人还说,“这件事情‘事出有因,管理有瑕’。那些经营户流失到新阳光方面,从凌家塘方面来说,包括管理模式、推行电子结算方面都存在一些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从经营模式上来说,凌家塘一直采取的是摊位租赁经营的办法,市场管理方与经营户的凝聚力、利益纽带关系都没那么紧密,其经营模式较脆弱,经营户是以利益为导向的,哪边能挣钱,肯定就会去哪边,一旦发生纷争,问题就出来了。”

  对于目前的情况,这位负责人同样表示,将依法进行协调处理。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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