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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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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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盐不是吃面,放开经营要谨慎
  盐业市场放开,食盐零售价多半会下跌,但另一方面,在市场监管力度还不够、黑心商家层出不穷的今天,食盐不再由国家专营,也必然令老百姓误食工业盐的风险增加。吃盐毕竟不是吃面,安全比价格上的些微下跌更重要。所以说,食盐放开经营,真的要慎而又慎。

  自汉武帝始,中国历朝历代对盐业实行专营(国家垄断经营)。刚步入2010年,一条消息在坊间流传,说是延续2000余年的盐业专营老黄历即将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允许各种资本分食“盐利”。

  (1月7日《重庆晚报》)

  家家都有盐罐子。按健康饮食标准,每人每天摄入食盐6克,以3口之家计,一年需摄入食盐13斤。因国人口味普遍较重,3口之家一年实际摄入食盐普遍多于13斤。所以,“盐改”一旦推开,必将涉及天下民生。

  汉代实行“盐铁专营”,关乎武帝“廓土斥境”,全面对匈奴作战,欲建丰功伟业。到了今天,盐税对财政贡献就国家而言已无足轻重,可政府却继续实行盐业专营,似乎很难让人理解。一方面,垄断做派带来的数倍暴利广遭舆论诟病;另一方面政府却有难言之“大隐”。

  在古代,盐仅仅是生活必需品,在现代,盐还是重要化工原料。由于工业盐有毒,食盐必须卫生安全,二者生产加工成本差价巨大。又由于工业盐与食盐均为白色晶体或粉状物,百姓很难用肉眼鉴别,一旦取消专营,在目前的商业伦理和社会道德现状下,百姓“误食”工业盐的风险极高。这就造成“盐市”放与不放不只是打破垄断那般单纯,还直接涉及到百姓健康与安危。相比而言,银行、石油、电力等垄断行业,不涉及百姓生命安全,在打破垄断上倒该先行一步。

  既然政府有难言之隐,那就继续维持垄断经营格局算了,为何又要推进“盐改”?道理在于政府首先面临两难:凡市场垄断必结出寻租、腐败、高价等三只“歪瓜”来,政府压力很大;如今讲法制,盐业垄断最新依据是1996年版的《食盐专营办法》(国家级行政规章),可自从颁行《反垄断法》后,二者直接冲突,维持盐业体制不改,与依法治国直接抵触,难向舆论和社会交代。

  盐业垄断的制度特征是,只对食盐实行专营,工业盐是开放的。受暴利诱惑,全国有4000余家盐厂(场、矿)欲生产食盐,政府则只对其中97家颁发生产许可证;流通环节,全部食盐除政府盐业公司外一概不许染指;经管环节,盐业专卖局与经营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裁判与运动员一肩挑。另外,本次酝酿“盐改”还有个动因: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大中型盐企希望在维持生产环节准入门槛的前提下,逼迫政府开放流通市场。于是一份《全国部分大中型制盐企业对盐业体制改革的建议》递到了国家发改委,客观上对“盐改”起了逼宫作用。

  目前市面上普通加碘食盐大概1.5元一袋(450克),打破垄断后价格多半会下跌,这对百姓来说是利好。但另一方面,我也很担心,一旦生产准入许可取消,尤其是流通环节专营取消,有毒的工业盐(误食过多,致人丧命的案例时有耳闻)流入食盐市场如何监管,这在现阶段是防不胜防的事,是人命关天的事。因此,说句大实话,吃盐毕竟不是吃面,若监管缺乏保障,相信绝大多数老百姓,宁可花钱“买”垄断来增加健康安全系数。如果非放开不可,则希望“盐改”走小步,譬如先适度放开生产环节,等条件成熟(社会商德环境允许时)再逐步开放流通环节,以避免对国家“一放就乱”,对百姓“一放就危”。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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