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都不给十岁的女儿买零食吃。刚开始,女儿自然很不高兴。可过了一段时间,女儿不再吵着要我买零食了,而是经常缠着我给她买课外书。喜欢看书值得鼓励,因此我有求必应,爱看书的好处比吃零食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
昨天傍晚,女儿又让我去书店给她买课外书,我马上同意并照办了。拿到新书,女儿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我笑着说:“看完以后爸爸再给你买。”说罢,我下楼去扔垃圾了。
等我扔好垃圾回来的时候,我听到女儿躲在书房里打电话,她轻声地说:“小林,我爸爸给我买了三本新书,明天我就拿到学校里借给你看。记住,这次你可不能用口香糖来交换了,我要爆米花、薯条,外加一块巧克力。”马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