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明自己和其他为了钱而去盗窃的人不一样,法庭上,曹强一次次搬出自己的身份。他是一个发型设计师,因为想要设计出与众不同的发型,所以他要不停寻找灵感,而偷东西则是他灵感的来源。
这个为了艺术而“献身”的理发师曹强是南京人,26岁。工作之余,曹强喜欢到家居广场转转。按照他的说法,家居店里很多东西都特别有设计感,所以他喜欢到里面去吸收点新鲜的东西运用到自己的发型设计里。
2009年9月11日下午,曹强来到家居广场转悠,走到一家卖装饰品店铺时,他看到了一个非常精美的相框。“我一看很有艺术感,而且店里面没人,就想把相框带回家去好好研究。”曹强很快将相框装进了自己包里,随后若无其事地出了门。
没过几天,曹强又来闲逛了,这一次,他照例偷了几个相框。到了下午4点,他来到另一家店时,又发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看看店里没人,曹强这一次偷了跟艺术无关的电脑。
又过了几天,曹强又来到了家居广场,这一次,他一进门就被保安盯上了。原来家居广场频频发生盗窃事件,广场也开始排查小偷。更巧的是,因为曹强每次来都有盗窃事件发生,自然成了重点关注对象。不过这一切曹强并不知道,所以在他又一次伸手的时候,就被抓了个正着。
去年12月,曹强以涉嫌盗窃罪被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法庭上,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不一样的是,曹强一次次强调自己其实不是一个为钱而偷的人。“你到家居广场干嘛?”法官讯问,“就是去看一下那家居的设计风格,因为在我设计发型的时候可以采用其中的设计元素。”曹强回答。“那你偷东西是干嘛?”“你不是搞艺术的,你不懂,我偷那些东西回去是想寻找灵感,艺术是相通的。”曹强振振有词,不过很快曹强就没那么有理了。“那你偷笔记本电脑是想借鉴哪些灵感?”法官觉得好笑,这个时候,曹强才低下了头,顿了顿之后,他小声说:“好吧,那是见财起意……”
近日,秦淮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秦刑 快报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