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常熟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户居住条件,常熟市慈善总会出台的《对农村困难户动迁暂行补助办法》已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补助对象为常熟市农村安排宅基地的当年度在册低保、低保边缘动迁家庭,补助对象人户一致,且为实际居住房屋动迁。农村“三无”对象原则上办理五保手续进敬老院集中供养,不纳入补助范围。按照《办法》,常熟市、镇两级慈善机构将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每户补助3万元,低保边缘户每户补助2万元。困难户只需凭低保证(低保边缘证)及“动迁补偿协议书”即可向所在村提交困难户动迁慈善补助申请。常熟市慈善总会将在所在村、镇动迁办、民政办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放补助金,并在常熟市民政局网站慈善救助专栏中向社会公布救助明细,接受社会监督。该《办法》的实施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何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