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故事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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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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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药费挺多 有人想躲了
姐妹不孝 二女儿无奈上演苦肉记
  让自己的亲生父亲告自己不孝?市民黄娟做出了这样的事:她拉着老父亲找到律师,让老人状告自己不孝——索要赡养费用。黄娟背着骂名做出这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是因为她想用自己的清名换来姐姐妹妹的良知,在老父亲的晚年生活中尽一尽孝道。

  77岁的老黄家住雨花台区,操劳大半辈子,养大了三个女儿。老黄对女儿一视同仁:在拆迁时,他在同一个小区内,为三个女儿各买了一套房子。

  黄娟是家里的老二,在一家民办高校做保洁员,相比起两个姐妹,黄娟的条件并不太好。可是她却是三个女儿中最孝敬父亲的一个。2004年,黄娟母亲去世,老黄过起了独居生活。幸好女儿们都住得比较近,有事还可以有个照应。尤其是黄娟,经常去父亲那边送点吃穿。

  2009年8月,老黄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肿瘤。三个女儿商量了后,让父亲先动手术切除肿瘤再说。手术后,老黄身体恢复不错,手术费住院费共花了2.1万余元。三个女儿每人拿了4000元但费用还有近万元的缺口。

  黄娟跟姐妹商量分摊手术费时,可她们再也不愿出钱帮父亲看病了,老黄找到亲戚朋友借钱才凑够了近万元的缺口。

  黄娟回到家跟老公商量这事儿,一听要再给父亲拿钱,老公就生气了:“你爸那两个女儿都比我们家有钱,她们不拿,凭什么就我们拿?”两个姐妹不管,连自己的丈夫也斤斤计较,就是不给钱,黄娟看着父亲一个人孤苦伶仃,只能干着急,却没办法帮忙。

  2009年12月的一天,黄娟带着年迈的老父亲来到雨花台区法援中心求援。

  “你们帮我父亲,将我和大姐、小妹告上法庭吧,就说我们不赡养父亲,不给父亲钱看病。”黄娟告诉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我大姐、小妹不赡养他,我老公也不愿给钱,我要让法院判决,得以合法的形式来孝敬父亲!”听到这里,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才明白怎么回事。

  老黄抹着眼泪说:“我不想这样啊,二女儿最孝敬了,我不能告她啊!”可黄娟却坚持要父亲告自己,还让大家帮忙保密。

  雨花台区法援中心的法援律师让黄娟先冷静下来,希望她尊重父亲的意愿,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目前,这起女儿要用“苦肉计”让父亲告自己的案件还在调解中。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汪晨 见习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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