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相城区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该区已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农村养老保障各项待遇。
此次调整涉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被征地农民征地保养金和被征地农民过渡期养老金等三项待遇标准。农村社会养老金待遇标准在原各档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10元,从原来每人每月平均享受134元提高到144元。被征地农民征地保养金待遇标准在原标准上提高150元/月,从原来每人每月享受200元提高到350元。2010年1月起退休的被征地农民过渡期养老金待遇计发标准在原各档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30元,从原来每人每月平均计发447元提高到477元。瞿明 何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