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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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卖的不是官员电话号码……
· “塌桥事故怪老天”
的可行性分析
· 官员电话号码算“个人信息”吗
· 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不能再等了
· 公务员婚宴礼金没理由不公开
· 原来大桥也会
“弱不禁风”
· 从“有苦衷”开始,记录今年雷人官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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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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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大桥也会“弱不禁风”
  现在看来,“大风吹塌引桥论”有可能成为官方定论。因为进行事故调查的不是与利益无关的第三方,而是承建单位。假如“我出的事故,我说了算”,我们就不难猜测:昆明引桥垮塌,只能“怨天”,而不能“尤人”。有关责任人嘴里的“当时风大、灰大”话语,已经为“大风吹塌引桥论”埋下伏笔。事实上,追究塌桥事故责任,承建单位与主管部门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一损俱损。假如引桥垮塌是大风吹垮的,承建单位可以减轻处罚,而有关主管部门也能以此规避监管失察,逃避问责。所以,地方主管部门恐怕更乐见“大风吹塌引桥论”,而不愿意看到工程事故的酿成是人为因素。

  事实上,大桥“弱不禁风”而垮塌并不“雷人”,因为它有孪生姊妹——去年成都“楼歪歪”,都歪成“比萨斜塔”了,官方鉴定结论却是楼体“安全”,祸首是“一场大雨”。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原来大楼会“弱不禁雨”,原来大桥会“弱不禁风”?这样下去,咳嗽一声震塌一座桥,将来恐怕也不是个传说。

  工程质量,百年大计;工程质量低劣,将祸国殃民,贻害无穷。大风能吹塌正在施工的大桥?承建单位推出这样“小儿科”理由,其实是欲盖弥彰。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要真查、真追究,真正做到举一反三,而不是与事故单位合在一起,欺上瞒下,绞尽脑汁编故事诓骗公众。(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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