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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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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成年的他真糊涂
会见网友酒肉一顿商量抢劫
  南京建邺区南湖附近一家KTV门口,一男子鬼鬼祟祟徘徊许久才走了进去,KTV的工作人员招呼这名男子进了一间包厢,让他稍等,说马上去给他拿钱。而此时,埋伏在周围的警察突然现身,一举将这名男子按倒在地,并从他身上搜出一根伸缩棍。这一幕本是警匪剧中最常见的画面,而2009年9月23日晚的这一幕却是真实的,被抓者竟是个未满18周岁的少年。

  寻找刺激,商量去抢劫

  17岁少年赵志的父母都在南京打工,他从小跟父母来南京上学,可到了初二他就不想读了,辍学后跟着一些无业青年在社会上混。2009年9月初,赵志在网上认识了两个网友。9月19日晚,赵志请新认识的网友吃饭。一顿酒肉后,大家身上就没钱了。“你们都没干过抢劫吧?今天我带你们干一场,很刺激!”年纪稍大的网友孙峰提议,赵志与另外一个网友表示同意。由于赵志对附近一带比较熟悉,他就做起这次抢劫行动的老大。三个人商量好分工计划,就在附近转着等时机。

  20日凌晨左右,刘眉从附近某KTV下班,突然有人挡路,其中一人抓住了刘眉的胳膊,“干什么?”刘眉用劲一甩逃走了。拉刘眉的是赵志,因为是第一次抢劫,他手抖得厉害,都忘了抢刘眉的包。孙峰说:“先不急,等到人少的小区内再动手。”随后三个人尾随着刘眉来到某小区内。

  看到亲友号码计划敲诈

  “你们有个叫小青的借了我的钱不还,赶紧找到她你就没事了。”再抓到刘眉,赵志胆子大了许多。刘眉吓得赶忙发短信问同事中是否有个叫小青的。赵志挥着伸缩棍吓唬她,虚构的名字当然没有,找不到小青刘眉吓得直哭。后来三人将刘眉带到小区广场,刘眉借口要去厕所趁机逃离,而赵志等人抢到了刘眉的皮包、手机,随后将包里的300元钱平分。

  本来想把刘眉手机卖掉,但发现里面存了不少刘眉亲友的号码,孙峰和赵志就想到了敲诈。21日晚,孙峰打电话经同事找到刘眉,“你赶紧准备10万块钱给我们,否则我们就将你做‘小姐’的事儿告诉你的家人和亲戚朋友!”刘眉不愿意给钱,孙峰威胁说:“你有个弟弟吧,他一只手加一只脚还不值10万?”刘眉害怕他们伤害家人,就说可以答应先给他们1万,然后双方约好地点交钱。随后,刘眉就报警了。

  9月22日凌晨1点左右,赵志和孙峰提前来到约定地点,观察了附近,跟刘眉打电话商量了好几个地方,也没现身。因为他们远远看见刘眉身后跟着几个人。

  带上伸缩棍去KTV拿钱

  当时跟随刘眉送钱的是派出所便衣民警,警惕的赵志等人一再更换地点,刘眉按警方要求,谎称换个时间再说。9月23日,刘眉的一位男同事按照对方打过来的号码拨了过去:“有什么事冲着我来,我是刘眉的老板,你们不要吓唬女孩子!你不就是想要钱么?直接来KTV,我给你准备好了。”接到电话,赵志跟孙峰商量怎么办,孙峰建议他多带几个人去拿钱。

  当晚,赵志喊了几个朋友出去了,他没告诉朋友要做什么事,只说:“可能有人会扣住我,你们帮我看着点。”几个人来到KTV附近时,赵志身上藏了一根伸缩棍就进去了。一位自称是KTV老板的人让赵志先去包间里等一下,就在老板转身去取钱的时候,赵志被埋伏在周围的警察抓获。

  法院认为,赵志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未遂),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他做了辩护,最后,法庭认为赵志尚不满18周岁,于是减轻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罚金6000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黄涛 见习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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