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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家市场闹竞争
100多经营户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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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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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市场闹竞争100多经营户被“绑架”
  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目前江苏省规模最大的一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最近却传出与市场一条马路之隔的新阳光食品城正在扩建大棚,准备建设与凌家塘市场内同样的“果品区”,搞“恶性竞争”,并挖走凌家塘市场100多经营户。

  新建的新阳光食品城

  经营户:我们被签了合同

  昨天,常州市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凌家塘市场)果品区内的100多名经营户和往常一样忙碌。经营户封师傅说,这段时间果品区内的经营户都很烦,“很不定心”。

  事情起因于市场内启用的电子结算。所谓电子结算,就是市场内交易无现金,消费者消费时使用IC卡。“我们经营户刚开始用起来不适应,现金要放在市场账上,5万元要预约什么的,当时大家都很不理解,就起来反对,”封师傅说,在这种情况下,与凌家塘市场一条马路之隔的新阳光食品城(以下简称新阳光)借机开始“运作”。

  据介绍,新阳光主要是通过凌家塘内的一位大户来“牵头”,“经常找我们去开会,开不了一会,就去吃饭。大家吃好喝好,他就把合同拿出来让我们签,很多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签了字。”

  封师傅、朱女士、谭女士等几位经营户表示,吃了三五顿饭后,他们和新阳光签了合同,“一开始签的人不多,后来大家觉得不好意思,就都签了。签合同的时候,新阳光跟我们承诺,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另外3年内免交税。这与凌家塘一年2.5万元的租金、3%的税率比起来,优惠不少,我们当然很心动。”

  令记者惊讶的是,这些经营户手上都没有合同,“签字后,他们就拿走了,说另外一份保存在银行里。”封师傅说。

  而让这些经营户担心的是,合同上约定,如果他们不搬到新阳光去的话,将赔偿10万元/间给新阳光,在签订协议时,经营户们还写了一份保证书,上面写明,如果经营户在明年元旦起到凌家塘出货(经营),要赔偿50万元,“这两样加起来的话,意味着我们要赔60万元。”

  新阳光:签合同一事不存在

  新阳光负责人陆晓江说,凌家塘市场经营户所说的签订合同一事根本不存在,“也没有他们说的什么免费招租的事情,估计是谣传。”空地上搭建的大棚,是新阳光的临时仓库,“做物流用的,主要用于卸货装货。”

  凌家塘:对方在搞恶性竞争

  凌家塘市场一位朱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起因可能是源于市场推行电子结算,电子结算的推行,对经营户来说,利益会受到一些影响,比如说做不了假了,手脚被捆住了。但对消费者有利,对市场来说就是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针对新阳光经营同一项目问题,凌家塘专门写信给常州市委市政府。常州市有关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方“避免低水平重复和无序竞争”。不久,新阳光的一位投资商向常州市写信作出三点承诺:“决不会做凌家塘市场的同类商品,决不会建造一个类似于凌家塘大棚式的市场,也决不会去凌家塘市场招商。”正是有了这个“三不”承诺,常州市委、市政府才同意建新阳光,“否则两个一样的市场离这么近,从道理上说不过去,规划部门也无法审批。”

  为此,凌家塘市场再次致信常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制止新阳光的违规行为。

  经贸委:正在协调解决

  就凌家塘与新阳光方面存在的问题,记者与常州市经贸委屠副主任取得联系,他说:“目前这个事情正在协调过程中,还没有最后定下来,目前不太方便透露。快报记者 刘国庆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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