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苏州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购物网”暗藏淫秽图片
· 突发大火
烧了十几间平房
· 网络上传淫秽图片400多张
· 瞧!这是“天安门”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2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网络上传淫秽图片400多张
KTV保安被判刑6个月
  方某在KTV做保安时接触到色情图片,没料不能自拔,他数月收集、制作了大量淫秽色情图片上传到网站论坛供其他会员“分享”。12月25日,苏州相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通过互联网发帖形式传播淫秽色情图片的案件,被告人方某通过网络上传淫秽图片400余张,一审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方某系一家KTV的保安,由于长期在娱乐场所工作,与一些小混混交往较多,有机会接触一些色情图片。觉得业余时间空虚无聊,方某逐渐对淫秽色情图片产生了兴趣。为满足自己的不良嗜好,展示自己的能力,自2009年6月起,方某以“杰森”为网名,频频登录某会员制色情淫秽网站,将收集、制作的大量淫秽色情图片上传到该网站论坛的某板块供其他会员浏览。

  同时,上传图片数量越多,方某还可以获得相应积分后升为更高级别,下载更为“高级”的图片。截止到归案之日,方某采用论坛发帖的方式共上传淫秽图片400余张,所发图片获得较高点击率,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危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图片,其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偶犯,故对被告人宣告缓刑。陈泓江 丁莉华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