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2版:核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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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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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府山成了他们的金山银山
一封举报信牵出一群靠此发财的“腐败园丁”
  为了综合治理南京幕府山,恢复其青山绿野、秀丽风光,十年来,政府先后投入了4000多万元。然而,负责幕府山绿化的几名“园丁”,却把幕府山当成了自家的“后花园”。他们成立公司自买自卖,还搞了小金库。近日,这几个人因为靠着幕府山发财而相继被判刑或被起诉。

  幕燕风景区(资料图片)

  十年造树,花了4000多万

  横卧南京城北的幕府山,北临长江,南瞰南京城,曾是金陵著名风景名胜。然而,由于其主峰蕴藏的大量优质白云石矿和石灰石矿,使她遭遇了一场毁灭性的“浩劫”。

  上世纪50年代,规模较大、“长采不懈”的采石场就达9家。鼎盛时期,白云石矿开采面积1.6平方公里,年开采量400万吨,以至于曾经海拔205米的幕府山主峰只剩下70米,还留下一个深陷的大坑。幕府山葱郁美丽不再,留给人们的是满目疮痍。

  1998年,南京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幕府山综合治理工程”,提出还其青山绿野、秀丽风光,并规划把幕府山——燕子矶建成风景名胜区。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随之成立,紧接着幕府山植被恢复工程启动。经过“园丁”们多年治理,在投入4000多万元覆绿费后,幕府山植被逐年恢复。

  举报牵出腐败“园丁”

  2006年,一封关于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非法经营的举报信送到了相关部门,举报该管理处不仅私自成立公司,还经营与管理处相关的业务。

  原来,恢复幕府山植被需要订购大量苗木树种,管理处每年都要为此支出一笔数目不菲的资金。开始时,苗木树种都是从市场上购买,后来看到销售苗木利润可观,而他们手里又掌握着经费使用权,作为管理处“一把手”的方某打起了采购费的注意。不久,在管理处牵头下,南京丹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原本管理处的方某想出任法人代表,但因为他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不能兼任私营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丹羽公司的法人代表只好改由管理处一名职工担任,但实际负责人还是方某。

  公司成立后,幕府山覆绿所需的苗木自然而然由“自家”公司来提供了,于是就出现了管理处的公司卖苗木给管理处这种自买自卖的经营模式。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国家下拨的部分覆绿款通过公司赢利的形式,变成了管理处的小金库。

  然而,发现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方某等人将丹羽公司的账户进行销毁、篡改。办案人员只发现管理处将收取的幕府山覆土工程承包单位返还的25万元“覆土费”存放到“小金库”。

  2008年9月,相同内容的举报信分别被送到了南京市纪委和南京市检察院。此次举报不仅提到了管理处的非法经营问题,还对方某、原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财务科科长施某、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处长兼南京市园林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沈某等人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也有所提及。很快,南京市纪委开始介入调查,并对方某等人的犯罪行为有了一定的掌握。2008年11月,因涉嫌受贿等罪,方某、施某被南京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并很快被逮捕。经南京市检察院批准,案件的侦破工作交给了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

  从炒股账户查起

  由于丹羽公司的账已被销毁,施某在纪委交代的一些犯罪行为也没有旁证,他到案后又不配合讯问,所以取证工作只能从外围进行。检方只有重建被销毁的账户,才能有更确切的证据指控这些蛀虫。

  施某是负责管理处和丹羽公司财务的双重身份“大管家”,管理处 “小金库”也由他管理,因此要彻底查清楚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从施某身上打开缺口。检方考虑到施某是个老股民,曾挪用单位20万炒股,办案人员便将目光投向了施某在某证券公司的账户。调查发现,施某证券公司的账户里,有数笔大额资金来源于相对集中的几个银行账户,经过深入的追查,管理处“小金库”等问题账户开始慢慢显露出来。

  经过近两个月努力,办案人员初步查明“小金库”中违法资金高达300多万元。施某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显露无遗。经最后查实,施某在担任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和丹羽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23500余元,挪用公款14万元,侵占丹羽公司资金131万余元。

  同时,检方经过对40多名相关证人的询问,不仅方某受贿事实有了铁的证据,同时原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总工程师张某、原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调研员葛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开始浮出水面。

  经查实,方某在担任南京市情侣园管理处主任、燕子矶公园管理处主任、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所任职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工程中,收受工程承建单位相关人员给予的好处费52万余元、韩国产床垫一张及价值人民币12000余元的金条一根。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总工程师张某,从2004年至2006年三年间,不仅在负责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工程验收决算及采购苗木的过程中,为多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11 万余元人民币,还与他人合谋在合同实际价款上加价签订合同,并将返还的近8万元加价款占为己有。葛某也交代了其在担任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工程承包商李某和姚某取得动物园工程建设谋取利益,收取好处费43万元的犯罪事实。

  “老园林”受贿30多万

  原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处长兼南京市园林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沈某是此案带出的又一个人。

  幕府山“后花园”里的其中一个落网人员也曾对沈某进行过行贿。沈某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在中山陵园管理处当工人,在园林行业干了近四十年,先后在南京市9个园林单位任职,当过苗圃场副场长、花木公司经理、玄武湖公园管理处代主任、南京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98年开始担任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处长兼南京市园林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据玄武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从2003年至2008年的6年间,沈某利用负责南京市园林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照管理和园林绿化工程监督备案的职务之便,以相关资质考核、外出考察及自己家中婚丧嫁娶等各种名义,先后多次收取多家园林相关企业负责人给予的30余万元及礼品。

  2009年7月29日,原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方某,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8月27日,原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总工程师张某,因犯受贿、贪污两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11月4日,原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财务科科长施某,因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三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同时,原幕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调研员葛某,因涉嫌受贿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从这起案件中带出的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处长兼南京市园林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沈某,也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已开庭审理。

  通讯员 雒呈瑞 快报记者 李梦雅

  记者手记

  看不见的“后花园”

  谁来监管

  为了让幕府山变绿,政府投入了大笔资金,但这些钱是否真正全部用到了“刀刃上”?

  此案的侦破,让我们吃惊的不是倒下了这么多园林系统干部,而是政府投资这样大的一个社会公益工程,几千万元的资金投入,居然是这样管理的:工程由谁来做,一个处长说了就算;购买谁家的苗木,一个总工程师就能搞定;一个财务科长就能动辄挪用、侵占100多万元的资金。以至于出现了自已的公司和自己做生意的不正常现象,出现了套取政府投资充实单位“小金库”的违法行为。

  公益事业的受益者是社会公众,出了问题社会影响更大。在一个缺乏制度化管理、缺少公众监督的环境中,必然存在着一片滋生腐败的土壤。

  此案反映出的问题,也在提醒相关部门,如何及时堵住社会公益事业中的管理漏洞,加强监督,加强监督,防止腐败等问题的再次出现?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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