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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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副书记下台”恐怕也是形式主义
· 界定公共利益
不能向地方政府妥协
· 赶空话官员易,轰空话规则难
· 如果副书记是被民意轰下台
· 盲井的悲剧
是人性的悲剧
· 称“钓鱼维权”太荒唐,监管无为才是问题
· 王帅“不敢再举报”裸露着维权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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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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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副书记是被民意轰下台
  总体来说,如此治吏的非常规手段,还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内进行自我纠正,缺乏外部监督和评价,不免终归滑向人走政息的惯路。

  上级批评下级,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只不过我们见惯了官场中的敷衍。只有当民众将不好好工作的官员轰下台的时候,才真正算得上新闻,也真正具有政治上的突破意义。许昌的官员从市委书记怒轰区委副书记的事件中得出的一个教训是:“不好好发言,就要从台子上把他给赶下来,不好好工作,就要把他从位置上赶下去”。但我们仔细研究这句话,发现其中缺少一个主语:是上级把官员赶下去,还是民众把不好好工作的干部赶下去?

  这是我们从许昌这则新闻中需要真正追问的问题:官员工作的终极评价权在哪里?该如何让这个终极评价者真正发挥作用?

  如今不仅河南,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各种官员作风建设的工作,载体都是当年各地的中心工作。但考核基本都是在系统内进行的。

  以许昌市为例,魏都区这个倒霉的区委副书记之所以被轰下台,是因为该区在市统计局、市城建局项目协调办、市信访局的三项工作考评中都倒数第一。如果区委副书记是因为真正的民意考核数字而被轰,那我们倒该热情奉上掌声。(蔡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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