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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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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房价,我给政府出一招
  看了《房价调控 到底需要谁来表态》,想说点一家之言——千百年来,安居乐业一直是中国百姓的梦想。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国力大幅提升,就连人均GDP都快突破4000美元了。可是,广大百姓要实现最最基本的安居梦却变得越来越难,疯涨的房价把快速发展带给百姓的喜悦早已冲刷殆尽。眼下,到了政府再也不能等闲视之的时候了。

  最近,中央政府连连出招,而且用了“遏制”这样的字眼来表明调控房价的决心,但是对各级地方政府似乎并没有多大的触动。在我看来,中国的房价稍微高一点是正常的,因为中国的人口太庞大,没房子的想买房子,有旧房子的想买新房子,有小房子的想买大房子,在郊区有房子的还想买市中心的房子,年轻人结婚时更是渴望拥有宽敞舒适的婚房,总而言之需求总是大于供给,更何况还有炒房大军乘“房”之危。但是,房价不能高得太离谱,而政府乃是调控房价的第一责任主体。怎么调控呢?关键还得在土地出让上做文章,还得采用“竞拍”的方式,但相对于目前的做法来说要反其道而行之。地方政府应综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百姓住房需求等信息,对每块拟出让的土地核定一个出让价格。

  政府在确定一块土地出让价格后,对造几幢楼、建筑总面积是多少、毛坯房还是装修房等主要指标应限定一个合理的区间,然后确定该地块房子每平米的最高平均售价由开发商进行“竞拍”,哪家开发商报的售房均价最低就由哪家开发商拍得该地块。重要的是,政府相关部门要跟踪督查。我认为,通过这种办法,再加上对二手房和二套房的买卖进行必要监管,地方政府完全能够将调控房价的主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使房价与所在地区的发展相适应,最终惠及广大百姓。我想这也应当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吧。张家港市 孙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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