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非常6+1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洪灾
· 侵权责任法获表决通过
· ■新|闻|周|历 Newsweek
· 韩长赋任农业部部长
· 今起又降温了
· 南京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 中消协25年受理投诉1178万件
· 南京滨江大道南延贯通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侵权责任法获表决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这部法律在我国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这部法律还规定:

  侵权人获得利益难以确定时由人民法院判定赔偿数额;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药品、医疗器械缺陷导致医患纠纷患者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就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合新华社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