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声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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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尴尬的“中国工人”
· 名嘴同期声
· “我们不能监督亚组委,但是市政府应当向人大有个说法。”
· 权力尊重民意天经地义
· 直接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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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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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尊重民意天经地义
回应《权力与民意分离谁之过》(12月20日柒周刊 03版)
 如果权力与民意之间的关系出了问题,也就是权力与民意背离,首先该检讨的就是权力的拥有者——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是人民授予的,权力自然应该尊重民意,而不是拂逆民意;应该最大限度地按民意行政,而不是与民意对着干。当然这里的民意指的是符合大多数老百姓利益的意见,少数人的偏激之举甚至胡搅蛮缠不在此“民意”之列。

  (南京 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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