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声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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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尴尬的“中国工人”
· 名嘴同期声
· “我们不能监督亚组委,但是市政府应当向人大有个说法。”
· 权力尊重民意天经地义
· 直接引语
· 农民工死于城市冷漠
· 欲治雷语先治“雷官”
· 律师不是职业“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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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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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是职业“讼棍”
回应《“李庄门”背后的律师生态》(12月20日 柒周刊 05版)
 司法行业关乎人命,任何差错都可能给社会带来悲剧。司法腐败危害极大,那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突破道德底线,为赚钱不择手段的所谓名律师,那些自命不凡、目空一切和利令智昏的“讼棍”,对社会的危害和黑社会有得一比。(芜湖 吴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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